1904年《公司律》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2 11:15
本文关键词:1904年《公司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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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04年制定的《钦定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和《公司律》,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法典”。 1904年《公司律》效仿了外国的商法典,第一次给“公司”作了法律界定。虽条文不明确,尚有确失之处,如只规定了设立设立公司应到商部注册,但没有规定公司在变更或消灭后相关事项,若不到注册局变更材料,在法律上仍然是有效的,会损害其他与之有往来业务公司的利益。本律适用于合资公司和合资有限公司的条文比较少,对其内部法律关系、公司解散、合资人退出等都未涉及。另外只规定了开办时的条件,,缺少登记效力的规定。这样,公司到底成立没有,公司成员订立的合同有何效力,都未提及。其不足是1904年《公司律》难以完全实施的原因之一。 1904年《公司律》还是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商人权利意识增,注册公司;与《公司律》配套章程出台;保护华商、维护主权;新设公司遵《公司律》行事;商部及地方官府对《公司律》的维护;商人援引《公司律》维护权益等。 针对1904年《公司律》的缺失,商人参酌各国立法例,并兼顾中国当时经济状况,从中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律规则,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正,自行编订定了《公司律草案》,以资清政府修订商律时参考。 1904年《公司律》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对1909年的《公司律草案》、1914年的《公司条例》,乃至今天的商事立法有实用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1904年《公司律》 作用 修正
【学位授予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D922.291.91;K252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6
- 目录6-8
- 引言8-12
- 一、 问题的提出8-10
- 二、 现究现状10
- 三、 选题意义10-11
- 四、 研究方法11-12
- 第一章 1904 年《公司律》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12-20
- 一、 1904 年《公司律》出台背景12-15
- (一) 政治方面12-13
- (二) 不平等条约13
- (三) 经济方面13-14
- (四) 思想方面14-15
- 二、 《公司律》的制定15-16
- (一) 制订《公司律》的准备工作15-16
- (二) 制定《公司律》的部门16
- 三、 主要内容16-20
- 第二章 1904 年《公司律》评价20-40
- 一、 1904 年《公司律》特点20-21
- 二、 1904 年《公司律》不足之处21-25
- (一) 体例上的不合理21-22
- (二) 退出机制不完善22
- (三) 有些条文无法实施22-23
- (四) 疏漏之处23-24
- (五) 不明晰之处24
- (六) 否定“一人公司”的存在24-25
- 三、 1904 年《公司律》的作用25-35
- (一) 注册公司25-28
- (二) 促使与《公司律》配套章程出台28
- (三) 保护华商、维护主权28-30
- (四) 公司遵《公司律》行事30-32
- (五) 对《公司律》的维护32-34
- (六) 援引《公司律》维护权益34-35
- 四、 影响《公司律》实施的原因35-40
- (一) 政府的干预35-36
- (二) 忽视商事习惯36-37
- (三) 实施部门不明确37-38
- (四) 忽视商人的作用38-40
- 第三章 1909 年《公司律草案》对 1904 年《公司律》的完善40-50
- 一、 1909 年《公司律草案》出台背景40-41
- 二、 1909 年《公司律草案》主要内容41-43
- 三、 1909 年《公司律草案》特点43-44
- 四、 1909 年《公司律草案》对 1904 年《公司律》修正44-50
- 结论50-54
- 参考文献54-56
- 致谢56-5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李小宁;关于旧中国公司立法的若干思考[J];法学;1997年07期
2 李玉,熊秋良;试论清末的《公司律》[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年04期
3 魏淑君;;移植与创新:近代中国公司立法之路[J];江淮论坛;2009年03期
4 徐卫国;论甲午战后清政府经济政策的变化[J];历史教学;1998年03期
5 王雪梅;论清末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
本文编号:11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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