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工商业组织纠纷及其解决——以同业公会为考察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19 07:15
本文关键词:民国时期工商业组织纠纷及其解决——以同业公会为考察中心
【摘要】:民国时期济南工商业组织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机制,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出现了诸如乱收会费、选举作弊等行业内或不同行业间的矛盾纠纷。以济南同业公会为考察对象,形成了借助同业公会、地方政府、司法等多种力量参与解决纠纷的机制,具有以行业"业规"为核心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互结合以及以"公会"为辅、地方政府裁决为主导的解决纠纷的显著特点。
【作者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山东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经费资助
【分类号】:F729;K258
【正文快照】: 1魏文享《中间组织——近代工商业同业公会研究(1918—194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李柏槐《成都市工商同业公会的组织管理(1929—1949)》,《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1期;李涛《近代工商同业公会组织治理探析——以云南下关同业公会为例》,《经济问题探索》,2009年,,
本文编号:12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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