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民政府警政建设主要措施述论

发布时间:2020-06-10 23:02
【摘要】: 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警政建设活动,在中国近代警政史上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它既建立在晚清政府的警政建设活动基础之上,又启发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警政建设活动。因此,北京国民政府的警政建设活动是中国近代警政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国民政府的警政建设主要措施,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①构建和完善近代警政机构,提高警政效率;②加强警政立法立规活动,规范警政管理;③加强警政人才培养,强化社会控制。有关这三个方面各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为中国建立起了近代以来一个架构比较科学、功能比较完备的警政体系,摆脱了古代社会的警政运作模式,走上近代化的道路。警政领域,也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向近代化迈进步伐较大的领域之一。 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是中国近代历史上黑暗统治的组成部分,它的警政建设活动,从本质上而言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北洋军阀的统治。但是,它所推行的某些具体的警政建设措施,应该说是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警政的近代化程度。它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应和了近代行政管理学的某些原则、促进了中国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分工,它所推行的警察师范教育为提高警察队伍的专业化素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而言,北京国民政府警政建设的主要措施应该被看作马克思笔下的那种“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
【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58;D693.65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丁芮;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叶军春;1927-1939年江西警政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0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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