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江南地区的土地继承制度及其对土地分散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0-06-21 05:26
【摘要】: 民国时期江南地区大部分人民以务农为生,土地是最重要的家庭财产,其中绝大部分来源于继承。本地区的土地继承方式主要是诸子分家析产,本文利用民国江南的分家书以及分家资料,结合邻近区域及全国情况,对本地区的诸子分家制度作出了全面的叙述,内容包括分家宗旨、财产、程序和内容、限制以及分家书等。并通过土地继承纠纷案件探讨了分家以外的继承方式。分家的继承方式对我国的土地分配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从人口发展和家庭人口结构等方面考察了均分制度对土地分配的影响,认为该制度导致了土地的分散,并且对土地在农户间的分配有一种平均化作用。 本文运用调查资料说明了土地继承在农家经济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又探讨了土地继承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发现大多数农家在经营中,土地的买卖和典当的量很小,因而继承也是本地区土地产权流转的主要方式。而在各阶层农家中,继承土地多少,直接影响其经营发展。永佃制在江南的流行也影响着土地继承的内容,以浙江平湖县为例,人们继承土地的产权中,田面最多,阳底最少。而且所继承各种产权数量存在着城乡差异,城区主要继承田底,乡区主要继承田面,而且城区所有的地权更依赖继承。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K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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