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河北旗地的管理(1912-1934)

发布时间:2020-10-11 22:55
   民国时期,占据河北省农地总面积百分之十五的旗地,由于其巨额经济收入,受到历届政府的重视。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均设立了专门机构对旗地进行管理,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旗地管理的章程、条文。这些举措使得河北旗地的管理由初期的茫无头绪逐步得到改善且日臻有序。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广大佃农通过政府的丈放获得了地权,这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旗地问题。然而,由于其自身管理体制的局限,民国政府在旗地管理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窦弊,诸如旗地丈放价格过高、额外盘剥层出不穷,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利用职权中饱私囊,管理程序不完善以致虎头蛇尾等等。
【学位单位】:河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6
【中图分类】:K258
【文章目录】:
前言
一 民前河北旗地问题概况
    (一) 旗地的缘起及演变
    (二) 有清一代河北旗地概况
二 北洋政府时期河北旗地的管理
    (一) 北洋初期旗租地的接收及管理
    (二) 旗产官产清理处成立及对旗地全面管理的开始
    (三) 北京政变后奉系及国民军对直隶、京兆旗地的分别管理
    (四) 直隶、京兆旗地管理的归并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河北旗地的管理
    (一) 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的成立及其管理
    (二) 河北官产总处的成立及其管理
    (三) 财政部清理河北官产善后事宜办事处成立及其措施
四 民国时期河北旗地管理的成弊
    (一) 成效
    (二) 弊端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张建;;变革时代·近畿地域·特殊群体——清初三朝直隶旗人群体浅探[J];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0年00期



本文编号:283724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jxds/283724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91b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