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巴县胥吏谭敏政

发布时间:2021-04-14 16:05
  1856年,谭敏政任职于巴县衙门中收入最为丰厚的户房,做了十年经书,于1866年升为典吏。同房胥吏之间的资金融通是该群体业缘纽带中最为明显的特点。谭敏政利用这种关系,在自家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靠户房胥吏的多方借贷得以凑足升任典吏所需的巨额顶参费。其在户房的地位与活动,在很多方面也有赖于胥吏之间的业缘纽带。不过,胥吏业务的承包制以及负有填补亏空公款责任的"潜规则",常会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风险,一不小心就会背上债务,成为纠纷的起因。谭敏政在1869年卸任典吏后,与户房慎班胥吏对簿公堂即是如此。谭敏政在退任回乡之后,通过捐纳得到了一个下级官员的虚衔,这是他在当地拥有权势的一个标志。谭敏政出身胥吏,最终成为乡绅,是众多胥吏努力出人头地的一个缩影。 

【文章来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户房典吏
    (一)巴县的户房
    (二)户房的人际纽带
二、诉讼大战
    (一)诉讼原委
    (二)业务承包和潜规则
三、成为乡绅——地方权力人士——之路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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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13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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