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的法律外译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21-05-26 18:05
  "五四"时期的国家法律外译工程旨在将1902年晚清"变法修律"以降、特别是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法律改革成果通过西方通用的英文和法文等语言展现,以更有效地向列强证明中国的法律制度在经过改良后已趋同于西方,从而敦促各国履行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的承诺。本文意在梳理"五四"前法律外译情况,"五四"时期法律外译的动因以及这一时期主要法律翻译机构和代表性译者,重在说明"五四"时期的法律外译活动意在服务于国际国内政治需要,带有明显的反帝性质,明显有别于同时期的文学汉译活动。 

【文章来源】: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9,42(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清朝法律外译史简史
二、晚清变法修律运动推动“五四”时期法律外译活动
三、民国初年至“五四”前后的法律外译活动
四、“五四”时期法律外译活动译者代表郑天锡
五、余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晚清西方视角中的中国家庭法——以哲美森译《刑案汇览》为中心[J]. 于明.  法学研究. 2019(03)
[2]中国封建法典的英译与英译动机研究[J]. 屈文生,万立.  中国翻译.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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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世纪前中西法律形象的相互认知及其分析[J]. 李栋.  学术研究. 2017(08)
[5]《印中搜闻》与19世纪早期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J]. 李秀清.  法学研究. 2017(04)
[6]《中国评论》中的中国法律及其研究价值[J]. 李秀清.  比较法研究. 2017(02)
[7]《中国评论》与十九世纪末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司法[J]. 李秀清.  中外法学. 2017 (01)
[8]近代中英关系史上的小斯当东——《小斯当东回忆录》译后余语[J]. 屈文生.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5(02)
[9]中国法的西方绎述[J]. 李秀清.  中国法律评论. 2014(04)
[10]《中国丛报》与中西法律文化交流史研究[J]. 李秀清.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0(04)



本文编号:320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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