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制度建设及其政务运作

发布时间:2021-08-10 11:09
  中法战争结束后,清廷创设海军衙门作为名义上主持全国海防活动的临时性专务机构。海军衙门建制、章程、运作等制度设计缘自醇亲王奕之手,组织建制仿照总理衙门而设,却又吸纳神机营资源,以致神机营兼设的负面形象伴随始终。政务运作突出表现为大臣集体负责制与先期咨报模式,对全国海防事务只能负有限的集体责任,对地方海防不具备严格的约束力。海军衙门的实际功能深深地植根于制度建设与政务运作中,其历史地位须重新审视。 

【文章来源】:历史教学问题. 2019,(06)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组织建制与人事形态
    (一)仿总理衙门建制
    (二)吸纳神机营资源
二、机构特征与官员属性
    (一)专务机构
    (二)差使属性
三、权责局限与政务运作
    (一)大臣集体负责制
    (二)先期咨报模式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总理海军事务衙门论略[J]. 谢俊美.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2003(04)
[2]海军衙门与洋务运动[J]. 杨益茂.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3(05)
[3]“总理海军事务衙门”考[J]. 姜鸣.  福建论坛(文史哲版). 1987(04)



本文编号:333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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