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中的律师法述论
发布时间:2017-09-03 09:41
本文关键词:清末修律中的律师法述论
【摘要】:中国虽有数千年的法制史,但长期以来却只有讼师没有形成律师制度。中国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修律,它既是清末修律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在中国法制史尤其在中国司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却未能引起学术界应有的关注,有必要进行梳理探讨。本文将从传统的讼师到现代的律师说起,阐述清末律师制度建立的时代背景,梳理解读其内容,阐发论述其意义。 清末没有制定出单行的律师法,单行的律师法始于民国初期,,然而清末草拟或颁行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院编制法》、《大清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刑事诉讼法草案》都对律师做出了规定,律师制度已基本形成。自清末始,律师法越来越健全,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在中国近代法治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清末律师制度是一项打破传统司法的制度建设,它吸收了西方的司法原则和理念,引进了西方的制度,兼顾中国的历史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并部分付诸实践,尤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讼师 律师 代理 辩护 权利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D926.5;K252
【目录】: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s5-8
- 引言8-9
- 一、 中国的讼师与西方的律师9-17
- (一) 中国的讼师9-14
- 1. 讼师的源流9-10
- 2. 讼师的成因10-12
- 3. 讼师的非法性12-14
- (二) 西方的律师14-15
- (三) 讼师与律师的差别15-17
- 二、 清末修订律师法的时代背景17-27
- (一) 清末的历史简况17-19
- (二) 领事裁判权与律师制度19-22
- 1. 领事裁判权的确立19-20
- 2. 与领事裁判权相伴的律师制度20-22
- (三) 租界地的外国律师22-25
- 1. 租界地外国律师职业群体概况22-23
- 2. 租界律师的影响23-25
- (四) 清末引进律师制度的内在动因25-27
- 三、 清末律师法的修订与内容解读27-50
- (一) 对律师制度的思想认识27-31
- 1. 律师制度的合理性与必要性27-29
- 2. 一份奏折的设想29-31
- (二)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中的律师制度及引发的争议31-36
- 1. 律师制度31-33
- 2. 律师制度引发的争议33-36
- (三) 《审判厅试办章程》与《法院编制法》中的律师制度36-40
- 1.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中的代理与代诉制度37-38
- 2. 《法院编制法》中的律师制度38-40
- (四) 《民事诉讼律》与《刑事诉讼律》中的律师制度40-50
- 1. 两大诉讼法草案的拟定40-41
- 2. 《民事诉讼律》中的律师制度41-48
- 3.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中的律师制度48-50
- 四、 清末律师法总体评议50-57
- (一) 清末律师法的多重意义50-54
- (二) 对学界关于清末律师法评论的检讨54-57
- 结语57-58
- 参考文献58-60
-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60-61
- 后记61-6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徐家力;领事裁判权与清末律师制度的产生[J];河北法学;1997年03期
2 陈同;略论近代上海外籍律师的法律活动及影响[J];史林;2005年03期
3 金敏;;古罗马的法庭辩护士[J];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04期
本文编号:78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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