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地区公共水域捕捞权浅析:以苏州地区“官河”筑簖纠纷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06 22:41

  本文关键词:近代江南地区公共水域捕捞权浅析:以苏州地区“官河”筑簖纠纷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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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发生于同光年间苏州府的案件为引子,讲述了长洲县南桥镇居民违禁在“官河”内筑簖捕鱼而缠讼十二载的纠纷。案件看似一起私人利益间相互倾轧的民事纠纷,但双方争夺的是在“官河”捕捞的权利,而该“官河”并非允许捕捞的水域,这便使纠纷的性质变成了私人利益与官府利益之间的冲突。通过案件分析公共水域产权的性质和状态,水域的“公共产权”在官方意识与庶民观念中的形态,探讨为何公共水域容易陷入各种利益冲突。 公共水域捕捞权是水域使用权中能为地方财政带来收益的重要权利,何种群体在公共水域范围内拥有捕捞权,以及清代地方政府对捕捞活动与范围如何界定,探讨这些问题也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当代建立公共水域产权制度的必要性。 本文从经济社会史的角度,探讨了清代与近代江南地区公共水域产权的界定以及捕捞权的分配与管理,为江南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和研究素材。
【关键词】:公共产权 公共水域 “官有” “共有” 渔户 捕捞权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K25
【目录】:
  • 论文摘要6-7
  • ABSTRACT7-9
  • 引子 纠纷突起:久禁不拆的鱼簖9-25
  • 第一章 “官河”筑簖纠纷引出的问题与研究意义25-33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目标25-26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26-31
  • 第三节 研究资料与研究方法31-33
  • 第二章 公共水域产权的界定与分类33-39
  • 第一节 “公共产权”的界定33-35
  • 第二节 “官有”水域与村庄“共有”水域35-38
  • 小结38-39
  • 第三章 公共水域捕捞权的分配与管理39-58
  • 第一节 “官有”水域的捕捞权40-52
  • 第二节 “共有”水域的捕捞权52-56
  • 小结56-58
  • 第四章 结局:最后的审判58-71
  • 第一节 愈演愈烈的官司与最后的审判58-63
  • 第二节 “官河”筑簖久禁不拆的原因63-71
  • 尾声71-72
  • 附录1:同光时期苏州府长洲县历任知县名表72-74
  • 附录2:理批文74-76
  • 附录3:北桥镇全区图76-77
  • 参考文献77-85
  • 后记8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李勇;;苏南渔业发展中灿烂的渔文化[J];安徽史学;2009年04期

2 尹玲玲;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渔业生产——以苏州、松江、常州地区为例[J];古今农业;2004年02期

3 徐斌;;明代河泊所的变迁与渔户管理——以湖广地区为中心[J];江汉论坛;2008年12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勇;近代苏南渔业发展与渔民生活[D];苏州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80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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