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桦树皮画_《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本文关键词:鄂伦春族经济史,,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鄂伦春族历史悠久,但对鄂伦春族族源和聚居后的争论不断,亦无定论。据《左传》中的记载可以考证,鄂伦春族的祖先从公元前11世纪起生活于大小兴安岭区域。之后肃慎和钵室韦两个部族陆续出现,并被认定其为鄂伦春族的祖先。《明一统志》和《元史》等史志均有对鄂伦春族及其祖先的文献记载。时至清朝,鄂伦春一词出现于《清圣祖实录》,成为鄂伦春的族称,并被沿用至今。鄂伦春族是我国的人口较少数民族,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没有经历过完整私有制经济的民族。鄂伦春人虽历经近3200年的经济史,但从来没有产生过阶级。在鄂伦春社会中不存在异化劳动,亦没有剥削和统治者。鄂伦春社会原始公社发展阶段,包括血缘家族社会、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和地域村庄社会,此过程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考察鄂伦春族经济史,狩猎经济长期占据鄂伦春经济的主导地位,并在历史中缓慢而稳定地有所发展。清朝初期的贡赐制度衍生出的谙达贸易开启了鄂伦春族经济快速商品化的大门。从贡赐贸易到易货贸易的转变,再到后期商品货币经济的转型。此类经济现象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中均属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鄂伦春族经济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型。一是从原始氏族公社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事市场化多种生产的转变。三次转变成就了鄂伦春族经济今日之面貌。鄂伦春族作为我国极具特殊性发展规律的少数民族,对其学术研究成果确然颇丰。但存在重政治、艺术、风俗,轻经济的特点。尤其缺少对鄂伦春族原始狩猎经济和谙达贸易及其价值规律的系统研究。本文运用矛盾分析法,以鄂伦春族为经济主体,从原始公社时期、清廷伪满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为三个主要历史节点,以居住方式转变和生产方式转变为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力图再现鄂伦春族经济史的基本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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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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