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区域自治历史溯源
发布时间:2021-05-18 13:22
中国自古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代中央王朝在巩固中原王朝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策略和手段,实施对周边及边疆地区的有效治理。在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区,秦汉至唐宋中央王朝实行"羁縻之治",任用少数民族首领为当地世袭官吏,中央王朝实行间接统治。元代发展为土司制度。明代土司制度达到鼎盛期。清代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土司制衰落,至民国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确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在广西范围内,从1951年设立龙胜各族自治区(县级),到1957年置省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格局全面形成。
【文章来源】:广西地方志. 2018,(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历代王朝周边及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方略
(一) 分封与朝贡
(二) 秦汉至唐宋的“羁縻之治”
(三) 土司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始末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广西各市县得名的由来[J]. 莫凤欣. 广西地方志. 2016(03)
本文编号:3193865
【文章来源】:广西地方志. 2018,(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历代王朝周边及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方略
(一) 分封与朝贡
(二) 秦汉至唐宋的“羁縻之治”
(三) 土司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始末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广西各市县得名的由来[J]. 莫凤欣. 广西地方志. 2016(03)
本文编号:319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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