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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隋唐的屯田与均田

发布时间:2017-12-20 11:29

  本文关键词:北朝隋唐的屯田与均田 出处:《首都师范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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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古代的屯田与均田历史悠久,屯田制与均田制也曾作为封建国有土地的两种主要经营方式长期存在。提起屯田与均田,人们首先会想到曹魏屯田与北朝均田,而事实上,足以勾勒屯田制与均田制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影响与制约下盛衰交替之契机的历史分水岭,也应是在北朝隋唐时期。但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屯田与均田,实际贯穿了我国古代土地制度发展的全过程。本文试图联系屯田与均田的历史渊源,撷取北朝隋唐屯田与均田发展演变中的一些典型材料,从中探寻我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演进的一些基本脉络。 循名求实,“屯田”、“均田”中,“田”显系泛称,故此二词中“屯”、“均”二字至关重要。“人所聚曰屯”,曹魏民屯,虽未见有集体耕垦的典型史料,,但其生产者仍受军事编制并有屯司马、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等一批具有军事将领特征的官员管理,军事性屯田则往往直接利用军队原有编制,屯田制,是以生产者人身束缚相对强烈为特征的。至于均田,其实质为小土地所有制,均田农民的实际身分也仍然是个体小农,只是在世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历史条件下个体小农的对国家政权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强化而已。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始终占据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导地位,而作为国家土地所有制经营方式的屯田制与均田制,始终受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影响与制约;换言之,屯田制与均田制,均可视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补充形态,而屯田制与均田制的盛衰交替,也与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性密不可分。拙稿认为,从生产关系的分析比较着眼,屯田制与世族地主土地所有制有着内在一致性,这是导致世族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魏晋前期内地屯田得以兴盛的深刻原因。而随着世族所有制向庶族所有制的变革、人身依附关系逐步减轻,作为国有土地经营方式之一的屯田制渐被扬弃,均田制代之而兴。北朝均田制的产生,正是在直接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轻历史条件下社会有机体对屯田制的扬弃,而隋及唐代前期,由于社会直接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封建政权顺应历史趋势普遍推行均田制,内地屯田基本上不复存在。弄清屯田与均田这两种封建国有土地经营方式在其产生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态中此消彼长的联系,对于我们深入探究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及封建政治史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将是会有裨益的。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K207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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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蒙海亮;周隋总管府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3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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