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以降白契现象研究
本文关键词:宋以降白契现象研究
【摘要】:广义的白契是指以逃税为目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投官纳税,盖上官府印章的各种名称的民间文书。白契大量存在的原因有税率较高、契税征收管理松懈和百姓为逃避赋税徭役而不愿缴纳契税等。宋以降的政府都采取了许多措施试图消除白契的大量存在,但总是事与愿违。宋代的白契在司法上完全被否认,在明清的司法实践中,白契对产业具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作者单位】: 肇庆行政学院;
【关键词】: 白契 红契 契税
【分类号】:K207
【正文快照】: 按照郭东旭的考证,交易中投税印契之制初见于东晋,但到中唐时期,官府才开始给契约加盖官印,“印契真正成为所有权合法转移的凭证,到宋代方才普遍。”[1]官府加盖官印的契书,文献上称为红契。从理论上讲,白契产生的时间最早是在中唐以后。而史料上白契一词最早出现是在宋朝,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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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6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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