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拉图正义理念的伦理思考
本文关键词: 灵魂 德性 正义 出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古希腊民族擅长于研究伦理学的理论问题。在他们的伦理反思中,正义的讨论始终居于中心地位,这在柏拉图的伦理思想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柏拉图对“正义”理念的讨论表现出两种倾向:一是正义被看作个人灵魂中的一种和谐的德性本身,是人们在其“心灵”中如何实现德性的最高形态;二是正义被看作“国家”灵魂中的一种和谐的德性本身,国家在其“制度”中如何实现德性的最高形态。 按照柏拉图的观点,“正义”既是人们所普遍欲求的所有德性的根本原因,又是这些德性的最终实现完满状态的结果。在理念意义上,正义属于最高的善,因而它充分表现着人类“共同体”生活的一种和谐状态。在德治意义上,正义属于外在的善,因而它充分表现着“国家”及其社会制度的一种理想状态。在教化意义上,正义属于心灵的善,因而它充分表现着人的心灵的一种和谐状态。
[Abstract]:The ancient Greek nation is good at studying the theoretical problems of ethics. In their ethical reflection, the discussion of justice always occupies the central position. This has been fully confirmed in Plato's ethical thought. Plato's discussion of the concept of "justice" shows two tendencies: one is that justice is regarded as a kind of harmonious virtue in the individual soul. It is the highest form of how to realize virtue in people's "soul"; Second, justice is regarded as a kind of harmonious virtue in the soul of "country", and how to realize the highest form of virtue in state's "system". According to Plato's view, "justice" is not only the root cause of all the virtues that people generally desire, but also the result of the final realization of these virtues. In the sense of idea, justice belongs to the highest good. Therefore, it fully shows a harmonious state of human "community" life. In the sense of rule of virtue, justice belongs to the external good. Therefore, it fully expresses an ideal state of "country" and its social system. In the sense of enlightenment, justice belongs to the good of the soul, so it fully expresses a harmonious state of the human mind.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B502.232;D095-05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张秀;;正义、功利与平等——兼论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J];探索;2011年04期
2 李建华;牛磊;;罗尔斯正义理论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反思[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4期
3 院成纯;;“国际普世对话学会”第八届世界大会综述[J];哲学动态;2011年05期
4 王彩波;关晓铭;;正义与德性:休谟政治哲学探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04期
5 曹玉涛;;回归中的重构:埃尔斯特对马克思正义论的解读[J];哲学动态;2011年05期
6 李安乐;;理念世界与现象世界的对立:柏拉图思想中的两分倾向——对柏拉图“洞穴的比喻”的解读[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7 王正;董信泽;;环境正义理论的现实困境[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04期
8 李少兵;;正义、秩序和灵魂——莱布尼兹正义理论剖析[J];世界哲学;2011年04期
9 韩坤呈;;对法的内在与外在正义的探析[J];群文天地;2011年14期
10 张丽;;社会正义:理想维度与现实维度[J];北方文学(下半月);2010年07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彭鹏;;制度创新:正义之维与人性之基[A];价值哲学发展论[C];2008年
2 邱国栋;;罗尔斯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贵州”的启示[A];“和谐发展与贵州小康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2007年
3 詹世友;;霍布斯正义理论的论证策略[A];中国伦理学三十年——中国伦理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论文汇编[C];2009年
4 李对红;;和谐社会语境下谈“刑事和解”[A];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年
5 彭鹏;;制度创新:正义之维与人性之基[A];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价值哲学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年
6 赵星;董士昙;;对刑事和解理念基础的思辨[A];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年
7 赵德余;;公正、效率与公共政策的价值逻辑——当代主流政治经济伦理学之比较及其对中国改革的政策含义[A];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年会文集(2007年度)(政治·法律·社会学科卷)[C];2007年
8 霍耐特;马克;谢静;;从为承认而斗争到多元正义构想——阿克塞尔·霍耐特访谈录[A];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7)[C];2009年
9 何建华;;经济正义:当代伦理学面临的新课题[A];中国伦理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12届学术讨论会论文汇编(二)[C];2004年
10 黄雪坚;;平等地享有良好环境——我国代内正义法律原理探讨[A];2007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暨中国可持续发展学术年会论文集(4)[C];2007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周穗明;重塑正义理论[N];社会科学报;2009年
2 袁久红;历史主义与正义理论的科学构建[N];光明日报;2002年
3 刘武根;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过程[N];甘肃日报;2007年
4 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 姚大志;当代西方正义理论透视[N];社会科学报;2008年
5 王新生;平等主张与主张不平等[N];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8年
6 [美]卡琳·罗马诺 王雪 编译;阿玛蒂亚·森:改变思考“正义”的方向[N];社会科学报;2009年
7 舒国滢;利科的法学维度[N];法制日报;2007年
8 冯端友;关注贫困中的贫困者[N];人民政协报;2004年
9 杨通进;作为伦理学基本理念的正义[N];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
10 黄万盛;正在逝去的与尚未到来的[N];经济观察报;2004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刘岩峰;柏拉图正义观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
2 林晓霞;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理论及其实现机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
3 孙经国;从理想性政治哲学到现实性政治哲学[D];南开大学;2010年
4 胡孝根;柏拉图对话文体与思想创制之关系[D];浙江大学;2009年
5 胡晓燕;《理想国》的公民教育思想研究[D];吉林大学;2007年
6 李先桃;当代西方社群主义正义观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
7 李和佳;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8 徐清飞;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发展[D];吉林大学;2008年
9 胡云峰;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D];复旦大学;2007年
10 申林;柏拉图的正义理论[D];中共中央党校;2008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刘舒适;宪政传统中的罗尔斯正义理论之演变[D];湖南师范大学;2003年
2 满亮;关于柏拉图正义理念的伦理思考[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
3 杨礼银;论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原初状态理念”[D];山东师范大学;2003年
4 张林英;诺齐克正义理论的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07年
5 王涌米;重建新闻媒体的道德守望[D];山西大学;2008年
6 张鑫;罗尔斯新契约论之探微[D];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
7 朱武雄;罗尔斯国家正义思想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
8 王旭凤;阿马蒂亚·森“平等的正义理论”初探[D];山东大学;2005年
9 刘志丹;正义的起点[D];吉林大学;2009年
10 王美玲;孟子正义思想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147568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hengzx/1475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