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及启示
本文关键词: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及其现实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5期,12000字
上官酒瑞程竹汝
政治信任“悖论”
政治信任是指民众对政治体系相信、托付和期待的一种政治现象。如果说政治生活是在竞争与合作为主轴的现代社会中展开的集群行动,那么无论合作还是竞争都需要在场者和参与者的彼此信任,至少需要在竞争规则方面达成共识、信任并遵从规则。所以,优良有序的政治生活必定是浸润着信任的公共生活。
然而,西方政治发展表明,公民的政治怀疑和不信任构成其重要传统,“对政治的质疑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根本精神”。事实上,政治不信任与理性怀疑不仅无损于现代民主生活,而且是优化民主政治、建构良善公共生活的必要条件。
这就构成了政治信任“悖论”。解释这种“悖论”需要分析政治信任的结构。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政治信任在一定程度上与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提出的“科学研究纲领”的结构存在相似之处,即由硬核与保护带构成。处于不同层次的政治信任,在整个政治信任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发挥的功能也不尽相同。
政治信任的硬核
政治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在全球化条件下日益复杂,但民族国家仍是现代社会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对共同体的信任感,对民族国家而言就是国家认同意识。大众政治共同体信任情感的流失可能体现为不同形式,但最强有力的信号就是“选择退出”,如1989年经过布达佩斯逃离东德的难民潮。在政治共同体出现严重“信任黑洞”情形下,作为政治信任功能替代的“外部信任”必然发展起来,共同体会因此面临巨大的危机和压力。从这个意义看,政治共同体是民众政治信任的硬核结构的最高层。
政治价值。如果把政治体系视为一个系统平台,那么政治组织、政治制度等构成“硬件”,而政治价值则构成“软件”,是系统的深层结构。现代政治的基本价值包括正义、权利、自由、民主、平等、宽容等。民众对政治体系,特别是对政治制度和公共政策的支持、评价和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就包含着或转化为对政治价值的支持和信念,转化为对政治生活“意义”的期待。可以认为,价值信任指引着政治生活的意义、方向、目标,规定着人们对政治体系的分析、诠释和判断,进而影响着其政治行动模式。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具有稳定性、确定性与可靠性,进而确保公共权力运行的责任性、可控性和预见性。与此相应,民众就可对政治体系形成相对稳定的期待,从而产生政治信任心理和情感。由此,人们对政治制度的信任属于散布性的,而非特定性的,是政治信任的基石与根本。另一方面,政治制度能否在实践中有效运行,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信任程度。这个意义看,制度信任构成现代社会政治信任的本质特征。
政治信任的保护带
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构成了现代政治体系汲取信任的重要方面,这是由公共政策的调控和分配功能决定的。通常而言,民众的政策信任包括程序与绩效两方面。程序信任要求公共决策过程的开放、公平、民主与科学,这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公共政策分配资源和协调利益的公平感;绩效信任不仅涉及宏观经济的发展与数量的增长,而且关涉每个人对自身生活质量的主观感受和安全体验,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评判。在政治信任的结构体系中,公共政策属于民众对政治体系的特定支持,它的变动通常不会波及政治信任的硬核结构。但如果公共政策信任大面积式微,势必危及硬核层面的政治信任。
公共组织。在现代社会,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公共政策都必须通过不同层级、不同系统的公共组织得以运行。不过,公共组织可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能只是部分人利益和需求的托付点,而且公共组织基于环境的变化处于不断的变动、改组和重构之中。因此,民众的公共组织信任往往不具有稳定性。应强调的是,现代公共组织大都是由科层制建构的,其基础是理性权威。但科层组织的反民主功能使得其成为侵蚀现代民众对公共组织信任的重要力量,这也许是民主体制下政治信任建设必须解决的难题。
政治行动者。民众与政府体系之间的直接互动最常见的就体现为与政治行动者的互动,他们履行公职的状况对民众政治信任与否至关重要。因此,政治行动者可视为政治信任的一个独立结构。民众对政治行动者的信任是一种特定支持,具有极大的波动性。政治行动者既可能为公众服务,也可能消极渎职或滥用职权,这就是典型的“代理人主权”现象。如是,他们就成为政治不信任的指向。如何设计有效制度来防范委托—代理关系的异化就成为政府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这揭示了现代民主体制下制度化不信任的本质。
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及原理
在攻治信任结构序列中,硬核代表着整个政治信任的根本性质、总体特征与发展方向,而且约束和影响着处于保护带层面的信任结构,为它们提供方向和根据,从而维护政治体系获取民众政治信任的稳定性与统一性。因此,硬核层面的政治信任是构造有序公共生活的必备条件。比较而言,保护带结构中的政治信任,越是靠近硬核,就会越发受到硬核结构的影响而具有稳定性,越处于外围则变数越大。如民众对政治行动者信任的变动性就远比对公共政策和政治组织的信任要大得多。可以说,政治不信任通常最先发生于保护带层面。如果政治体系能够优化公共政策,同时对政治组织进行整治,革新政治机构,就完全可以修复已经发生的政治不信任。换言之,发生于保护带的政治不信任是政治领域的常见现象。当处于保护带的政治信任层层剥落,冲击至硬核的最高层次——政治共同体时,整个政治信任的坍塌就只是时间问题,政治体系的解体或转型势必到来。这就是政治信任结构序列的基本原理。
政治体系修复保护带层面政治不信任的能力至关重要,这在现代社会主要是通过制度化不信任来实现的。制度化不信任并不意味着培养对制度的不信任,它是指运用合理的制度设计原则使制度能够监督其他机构的权力。诸如合法性原则,定期选举与公职任期、分权制衡、多数原则与集体决策、问责政治、传媒自主和公开透明等,都是内化了不信任的政治原则和政制形式。它们共同为那些愿意施予信任的人提供保障,对那些试图背叛信任的人进行预防或追惩,并为背信行为安排了矫正机制。理论上,制度化不信任以权力的工具性和人性的不确定性为预设,是一种防恶的政治艺术和纠错机制。实践中,通过制度化不信任对发生于保护带层面常见的政治不信任进行矫治,可以从根本上保障政治体系不断获取民众的政治信任和支持,构造良序的公共生活。因此说,建立健全制度化不信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是现代政治体系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
政治信任结构序列原理的现实启示
当前,修复政治不信任,构造长期稳固的政治信任基础,成为执政党和政府必须解决的政治难题。就此而言,政治信任结构序列原理具有重要启示。其一,科学区分、理性对待民众的政治不信任。宽容大多数公众对政府的怀疑、监督和善意的不信任表达,同时充分认识信任缺失带来的危害,积极作为,改革并提升政治形象。其二,通过制度化不信任建设增强政治不信任的修复能力。关键要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激发制度活力,开发制度功能。如在人民代表大会等其他相关领域,包括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及人大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引入竞争,激发选举制度活力,发挥其促生政治信任的功能。二是借鉴制度经验,填补制度空白。在根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不断吸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形成的一些价值、程序、机制,将这些元素与中国实践结合起来,创设一套适合国情的制度化不信任体系。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的建立,直接关涉中国政治的最大病症——腐败问题,是众望所归。这正是提高执政党和政府修复政治不信任能力,建构长期稳固政治信任的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上海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原题《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及其现实启示》,刘倩摘)
本文关键词:政治信任的结构序列及其现实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6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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