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采邑制中的权利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6 07:10
本文关键词:西欧中世纪采邑制中的权利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讨论了关于中世纪西欧采邑制中的权利问题,主要从采邑中领主与封臣,庄园主和农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出发,讨论这些主体通过庄园法庭,参与裁判断,,和各种斗争方式为自己争取权利,或者掠取对下层更天的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得到了习惯法上的初步承认.在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阶段,处于封建法之下的贵族阶级要求领主对其有一个平等的对待,就是通过习惯法和这种参与裁判制,把自己抬升到与领主相同的地位,当然这种相同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地位相同,而是一种尊重,一种可以进行平等对面的权利,一种可以对各自义务进行要求的权利。通过参与裁判制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很多贵族养成了一种称为好讼的习惯。不仅构成了封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结构性要素,这种结构要素中对解决纠纷和矛盾,可以通过参与裁判制,使诉讼者可以与被诉者占有平等的地位,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或者要求对方履行他的权利。庄园惯例或庄园惯例的形成过程中充满了农奴与领主互相争夺权利的斗争。这种形式的争斗是在中世纪西欧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慢慢积累的,它是自下而上的一种运动,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要很长的时间来研究这个过程。在这漫长的时期结束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以及转变成自由民和市民的不断涌现,到13世纪《大宪章》和议会政治的出现,使得权利与义务关系得到了明确的承认。16世纪以前的权利之争对以后人权观形成的意义通常被忽略了。在西方,这种忽略表现得更突出:在西欧中世纪的阶段中,各种阶级争取自己的权利,其目的不外乎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对农民阶层和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这种政治权利不是近现代所说的权利概念,并没有像现代那样,将权利分为如此多的部分,各种封建法律的规定都是一些细小的关于具体事项的规定。如果没有这些持续几个世纪的争斗,就不可能再近代实现权利要求。那么采邑制,这一西欧中世纪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中世纪西欧社会形成的巨大依附关系网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14世纪后中世纪西欧的王权逐渐强大,一些在中世纪中后期通过斗争争取来的权利被部分的剥夺了,但是人民对争取权利的意识却深深的留在了脑海中,这使得社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关键词】:权利 中世纪 封建法庭 附庸关系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09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第一章 绪论8-14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8-9
- 二、本领域研究现状述评9-13
- (一) 国内对相关问题研究的专著和期刊论文9-12
- (二) 国外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12-13
- 三、研究方法13-14
- 第二章 问题研究的基础概念14-19
- 一、采邑制度与中世纪的权利14
- 二、采邑制形成的历史原因与条件14-16
- 三、采邑制中包含的原始契约关系16-19
- 第三章 采邑中的封臣权利19-26
- 一、采邑与封臣制19-20
- 二、附庸和领主的权利20-21
- 三、参与裁判制21-23
- 四、采邑向世袭财产的转变23-26
- 第四章 采邑中的农民权利26-36
- 一、采邑与庄园制26-28
- 二、庄园中农奴和农民的权利28-30
- 三、庄园习惯法30-32
- 四、庄园法庭与参与裁判制32-36
- 第五章 权利斗争的延续36-41
- 一、采邑中的权利综述36-37
- 二、封建法与封建法庭为权利提供了一道保护的屏障37
- 三、权利斗争传统的继承37-41
- (一) 《大宪章》体现的精神37-39
- (二) “契约原则”向政治领域的移植39-41
- 第六章 总结41-43
- 参考文献43-46
- 后记4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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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丛日云;西方政治法律传统与近代人权学说[J];浙江学刊;2003年02期
本文编号:62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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