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甘青地区土流参治下的土流矛盾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1 12:15
本文关键词:明代甘青地区土流参治下的土流矛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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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朝在甘青地区实行较为独特的土官制度。土官在甘青地区被广泛纳入卫所体系,在土流参治的基本面下,形成以土官治"土民",以流官管土官的局面。这种体制上对土官的制约,必然引起土官和流官的矛盾,而当地土官在治理"土民"方面的优势成为土流权力之争的导火索,甘青土官势力的逐步发展则加剧了土官与流官之间的矛盾。土、流的矛盾从深层次上看,涉及到了甘青"土民"对中央王朝国家权威的认同和明王朝对甘青地区治理理念的问题。
【作者单位】: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关键词】: 土流参治 以流制土 管理权限 土流矛盾 土民 明朝 甘青地区 土官制度
【基金】: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河湟多民族文化互动研究”子课题(15LZUJBWZD007)
【分类号】:K248
【正文快照】: 元王朝凭借着空前强大的军事力量,取得了中国前所未有的大统一。面对庞大的国家领土上多民族居住的现实状况,元朝采取了“参用土官”的策略。元末农民大起义埋葬了蒙元王朝,元亡明兴不仅是封建王朝的更替,还是统治民族的更迭,使得明王朝更加重视民族问题。明朝的领土虽比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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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慧婷;;明代甘青地区的“土官”与“土司”[J];贵州文史丛刊;2012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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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清凌;元明清时期甘青地区的土司制[J];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05期
4 ;[J];;年期
,本文编号:101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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