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官员处分程序:议定、开复与纠正
发布时间:2017-12-17 04:27
本文关键词:雍正朝官员处分程序:议定、开复与纠正
【摘要】:雍正朝在处分违制违纪官员之时,程序设定严格,包括处分议定、开复、纠正三个方面。这其中,既有吏部按照制度规定的按"例"初议,又有皇权的最终裁定;既有处分的议定,又有处分的解除;既有处分的执行,又有处分的纠正。吏部议定反映了法治的时代发展,皇帝裁定彰显了皇权的至高无上,处分纠正揭示出清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度不合理之处的完善。这三个方面,经过雍正朝不断调整完善,为乾隆朝及之后的官员管理奠定了基础。
【作者单位】: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雍正朝官员行政问责与处分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0XZS006
【分类号】:K249.2
【正文快照】: 雍正朝在确立官员处分机构,修订处分法规之后,在处分程序方面亦着手完善。近年来,从法学界到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官员违制违纪的处分、问责,开始予以一定研究,如艾永明的《清朝行政处分制度研究》1,许颖的《清代行政处分制度研究现状述评》2、《清代行政处分制度评析》3,柏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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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桂林;;雍正祈z@耕,
本文编号:129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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