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如何管理内河水运
发布时间:2021-02-06 20:12
<正>唐朝以前的水运管理,仅限于官办航运的领导和组织及对商民舟船的征税,尚没有水运交通的律令,进入南北朝以后,各代虽在建康设立"津主"一官,除掌征税外,还检查船只是否装载有禁运物品与罪犯,但此管理也只囿于港口码头。唐代不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水运管理制度,还将水运管理提到法律的高度,揭开了我国古代内河水运管理立法的第一页,使长江等内河水运管理更加完善。
【文章来源】:珠江水运. 2020,(1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完善的管理机构
制定内河航行法规
津渡的设置与管理
河道水源的管理
规范内河运价
内河舟船征税管理
本文编号:3021029
【文章来源】:珠江水运. 2020,(18)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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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管理机构
制定内河航行法规
津渡的设置与管理
河道水源的管理
规范内河运价
内河舟船征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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