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的为官之要
发布时间:2021-11-10 18:10
<正>陈宏谋(1696—1771),清朝中期的理学名臣,为官四十八年,政迹遍布十二行省。陈宏谋曾与江苏结下不解之缘,担任过扬州府知府、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使等官职,曾两次任江苏巡抚,前后达五年之久。《清史稿》评价陈宏谋:"乾隆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宏谋劳心焦思,不遑夙夜,而民感之则同。宏谋学尤醇,所至惓惓民生风俗,古所谓大儒之效也。"
【文章来源】:群众.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48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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