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州县交代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8 00:15
本文关键词:清代州县交代制度研究
【摘要】:交代即新旧官员接替时所做的各项交接任务,是清代强化地方基层政治运作的重要政治制度。交代制度至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出现,经过历朝历代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到清代时,已经渐趋臻备、成熟。相对于前朝而言,清代对于交代制度的规定可谓细致且严密。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均在所颁布的各项条例、章程中对州县交代的期限、内容、处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清政府规定,州县交代限期两月,此为正限,地处偏远、钱谷繁重地区根据具体情形,分别给予一定的额外期限,即展限。嘉庆年间,清政府根据州县交代中的实际状况,对州县交代又给予了二参期限,同样为两月。在正、展、二参期限中,州县官需要将任内各项事务造具交代册籍交予新任官,待新任官核查完毕,方可造具接收清楚册结,随同监盘官印结,一并申送所管的道府加结,之后交予藩司核查,并详报督抚查看,最后转报吏部,以备查验。州县官交代的内容颇多,主要包括钱粮、仓谷、刑名、驿站、学宫文庙、上谕折奏条例几个方面。除此之外,不同地区的州县也有一些特殊的交代内容,如南方省份州县有救生船交代、北方黄河沿岸州县有堡房交代。清代初期,吏治尚且清明,各地州县交代制度执行良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吏治的逐渐松弛,清代交代制度出现了许多问题,各地州县交代延迟、交代积压情况严重。州县官为了隐瞒自己任内的钱粮亏空,在与接任官交代之时采用各种方法来掩盖,如以物抵押、捏称民欠、私立议单或议票、以银抵仓粮、流摊、勒c鹊取<吻熘,
本文编号:74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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