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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弹劾制度建构的四个关键期

发布时间:2017-09-19 21:45

  本文关键词:中国古代弹劾制度建构的四个关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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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是一项权力监控制度,由御史行使弹劾权,对权力进行监督,它的发展经历四个关键期。御史本是内廷官员,具有君主"私人"属性,秦汉时弹劾制度草创,御史被赋予弹劾权,监督权力的运行。唐代弹劾制度进一步发展,并最终形成风闻弹劾的具体规则及定型化的弹劾文书制度。两宋时君主集权进一步强化,官僚制亦随之出现职、权分离趋向,弹劾制度于此时出现重大变化,台谏合流趋势逐渐形成。清代集历代之大成,在制度设计上有"民族"性色彩,但科道合一使得两宋以降的台谏合流最终完成,同时弹劾文书形制进一步规范,奏折的使用具有强烈的专制色彩。虽然御史弹劾制度作为君主监控权力的手段为君主专制服务,但其中所蕴含的分权制衡因素是一种可资借鉴的传统精华。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御史 弹劾制度 科道合一
【分类号】:K23
【正文快照】: 中国古代很早就发展出权力监督的观念,形成一种专人施行的制度,成为君主控制官僚的主要手段。它在秦代发展为御史制度,御史行使权力的方式是弹劾。在中国古代,存在大量关于御史弹劾的词语,略分三种情况,即描述行为的弹劾等;描述行为与结果的弹黜等;#174; 弹劾制度在中国古代

本文编号:8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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