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双重效应及其正确响应(5)
(2) 缺乏环保责任的随意排放。乡村旅游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必然会伴随各种生产生活污水、废气和固体垃圾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黄大勇将它划分为五类,即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噪声污染和旅游垃圾污染等[6].若不予以及时有效治理,就会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环境。
因此,必须加强清洁生产,搞好各种污染物的科学处理。但清洁生产和各种污染物的科学有效处理需要增加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投入,进而增加经营企业运行成本。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经营企业极易诱发极端唯利行为,置乡村生态环境于不顾,随意倾倒固体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各种污水、废水和废气,从而污染乡村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危及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3) 无视环境脆弱性的旅游行为。由于旅游活动往往是对日常生活的全新改变和超越,是一种求新求异、超越常规的生活环境和状态,因此,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短暂的异地游览特征就容易使游客产生“道德感弱化”,由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暂时性突变,人们原有的对共同行为准则和规范积极反应和遵循的状态也会随之改变,甚至会产生道德盲区。在旅游活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心所欲、懒散率性、放任自流的心理倾向,行为举止上就弱化了原先常态生活与工作中的道德顾忌与约束,增强了物质摄取意识,极易产生过度利用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乱攀乱摘、践踏草坪、乱扔垃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等产生消极影响,不同程度地破坏了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
三、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正确响应。
1.全面提升环保意识。
(1) 增强经营企业的环保认识。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作用,对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和社区居民进行环保责任意识教育。乡村旅游地政府部门应经常性地向旅游经营者、游客、社区居民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污染对健康、经济、环境的损害,使大众对旅游与环境关系有正确的认识。这种教育活动需长期进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起责任。政府环境部门、社会环保组织、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要大力宣传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互惠互利关系,使公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提升自己旅游质量的保障;要大力宣传旅游活动可能会给环境造成的损害,尤其应让公众认识到游客活动中不文明行为对旅游环境、景观的污染和破坏及其后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支持节能节水、降耗减排,提高环保低碳发展理念。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要明确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科学管理,要树立科学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并落实到干部考核和工作监督上。由于旅游环境改善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紧密关联,我们要注重旅游和保护环境互相促进,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舍弃经济利益,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编号:5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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