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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生态视域的网约车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01 09:11
  随着近年来网约车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约车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针对我国网约车安全治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基于网络生态理论,论述网约车网络生态的整体性、社会性、开放性和协同性特征,构建由主体因子、技术因子、环境因子等构成的网约车安全网络生态系统模型;分析网约车安全的影响因素并对该问题的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20,43(06)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基于网络生态视域的网约车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网约车服务模式图

基于网络生态视域的网约车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网约车网络生态要素图

生态系统,模型结构,因子


网约车网络生态系统包含网约车运行模式中的网络主体因子以及其所在的技术与环境影响因子。结合张庆峰对网络生态系统构成的描述,通过对网约车网络生态系统的特征与运作模式的分析,本文将网约车网络生态系统划分为3类因子,即主体因子、技术因子和环境因子。网约车网络生态系统模型结构如图3所示。主体因子,即作为网络生态信息主体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人在网络生态中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生态稳定、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通过区分人在网络生态系统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将他们划分为信息生产者、信息传递者和信息消费者等3类:信息生产者是指网约车司机和专车平台,他们是网约车信息和资源的发布者,作为网约车服务模式的源头,随着网约车的发展壮大,其提供的信息与服务的优劣不仅影响着生态系统内个体的参与,同时对整个网络生态的平稳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的传递者是指承担匹配、沟通、担保、评价等功能的网约车平台,它们通过网络将信息传递给有需要的人,并在传递过程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同时承担生态治理的职能。信息的消费者是指各个网约车平台的用户或乘客,他们支付报酬从网络生态中获取、利用可用信息并获得服务,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和需求。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滴滴出行平台中司机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J]. 汪恭政.  中国检察官. 2019(02)
[2]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过程、模式及影响因素——以网约车治理为例[J]. 路稳玲,魏淑艳.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3]网络生态视域下的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研究[J]. 魏培梅.  价格月刊. 2016(05)
[4]网约车规制路径比较研究——兼评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J]. 侯登华.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6)
[5]网络生态系统构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探析[J]. 杨瑶,鲁玉江.  科技创业月刊. 2013(11)
[6]网络生态论[J]. 张庆锋.  情报资料工作. 2000(04)
[7]网络生态[J]. 田征宇.  软件世界. 1998(11)

博士论文
[1]网络生态视角下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研究[D]. 徐越.吉林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05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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