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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研究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

发布时间:2021-08-21 14:19
  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作为行政机关规范裁量权行使的重要手段,兼具“行政自制”和“规则之治”的双重属性。它通过情节细化与效果格化的技术手段公开裁量过程和罚款理由,能够有效避免环境行政罚款的滥用,实现控制环境行政罚款裁量权的目的。然而,在大气污染防治实践中,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发挥的作用却未能尽如人愿。面对传统行政罚款裁量基准在环境领域的适应性难题,行政机关多是给行政罚款裁量基准贴上“环境”的标签,漠视了环境理念,忽略了环境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的协调融合,导致了环境正义的“空置”。本文以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为研究对象,从大气污染防治的角度考察了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实施现状,并针对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具体而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概念、性质及特征。从行政罚款与裁量基准的概念和性质入手,论述了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具体涵义、性质和特征。第三部分论述了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法律原则: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公正、公开原则。第四部分分析了环境行政罚...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研究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


图1 层次分析模型图

模型图,层次分析法,步骤,违法行为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解决复杂问题的具体步骤如图2所示,但主要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第一步,建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基于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实证研究以及层次分析模型图,我们将环境行政罚款数额作为目标层(简称目标A),将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大气环境利益的损害程度、社会经济利益的损益情况、社会秩序利益的损害程度作为准则层(简称准则B),将虚拟治理成本、实际治理成本、气象状况、违法行为对经济的贡献、人体健康损失、清洗费用损失、过错责任、整改情况、配合调查取证情况作为方案层(简称方案C),建构如图3所示的环境行政罚款数额评估指标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笔者在此处所列举的方案C是为了说明AHP的运用方法,而非限于上述所列举的具体方案,这是因为选取裁量因子是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表现。同理,准则层B也只是从利益角度归纳分类。第二,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未产生实际治理成本,但不排除违法人员主动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实际治理成本。第三,社会经济利益的损益情况可用“绿色GDP”表示,但笔者将其进一步细化是因为不同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是不一样的,笔者通过举例的方式细化“绿色GDP”,旨在为行政机关设计裁量基准、执法者适用裁量基准提供方法。

模型图,行政罚款,数额,评估指标体系


第一步,建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基于环境行政罚款裁量基准的实证研究以及层次分析模型图,我们将环境行政罚款数额作为目标层(简称目标A),将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大气环境利益的损害程度、社会经济利益的损益情况、社会秩序利益的损害程度作为准则层(简称准则B),将虚拟治理成本、实际治理成本、气象状况、违法行为对经济的贡献、人体健康损失、清洗费用损失、过错责任、整改情况、配合调查取证情况作为方案层(简称方案C),建构如图3所示的环境行政罚款数额评估指标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笔者在此处所列举的方案C是为了说明AHP的运用方法,而非限于上述所列举的具体方案,这是因为选取裁量因子是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表现。同理,准则层B也只是从利益角度归纳分类。第二,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未产生实际治理成本,但不排除违法人员主动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实际治理成本。第三,社会经济利益的损益情况可用“绿色GDP”表示,但笔者将其进一步细化是因为不同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是不一样的,笔者通过举例的方式细化“绿色GDP”,旨在为行政机关设计裁量基准、执法者适用裁量基准提供方法。第二步,建构判断矩阵。各准则B之间相对于上一层次目标A的重要程度的两两比较可采用1-9级标度表打分法确定,如表13所示。[1]打分的定量评价可采用实际调查法与专家咨询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政府职能部门评估、专家学者评估和社会公众评估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打分体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公平公正。可得的判断矩阵如表14所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裁量基准中的逸脱条款[J]. 熊樟林.  法商研究. 2019(03)
[2]司法实践中的行政裁量基准[J]. 王天华.  中外法学. 2018(04)
[3]基于虚拟治理成本法的大气污染环境损害量化评估探讨[J]. 陈秋兰,陈璋琪,洪小琴,董冬吟.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8(02)
[4]区域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核算及空间差异分析[J]. 孙瑞玲,于忠华,吴杰,许海英,巩在武.  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2018(01)
[5]日本行政程序法[J]. 王贵松.  公法研究. 2016(02)
[6]《行政处罚法》面临的挑战与新发展——特别行政领域行政处罚应用的分析[J]. 杨解君,蒋都都.  行政法学研究. 2017(03)
[7]论行政行为“明显不当”[J]. 何海波.  法学研究. 2016(03)
[8]行政裁量基准的设定与适用[J]. 王贵松.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3)
[9]对行政罚款限度的追问[J]. 陈太清.  江苏社会科学. 2016(01)
[10]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关键技术问题探讨[J]. 於方,张衍燊,齐霁,赵丹,徐伟攀.  中国司法鉴定. 2016(01)

博士论文
[1]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D]. 李天相.吉林大学 2018
[2]行政规则研究[D]. 沈亚萍.吉林大学 2015
[3]行政裁量基准研究[D]. 郑雅方.吉林大学 2010
[4]环境行政处罚研究:原则、罚制与方向[D]. 程雨燕.武汉大学 2009

硕士论文
[1]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分析[D]. 梁平常.华东政法大学 2016
[2]论环境法中的环境优先原则[D]. 尚凡莹.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35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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