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海西女真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2 11:04
本文关键词:明代海西女真研究
【摘要】:明初广义上的海西地域,应沿袭元代的海西地域。明代海西女真的源流:明初的野人与女真(狭义)当指不同族群而言,但随着二者的逐渐融合,“野人女真”、“女真野人”、“野人”成为广义女真的代称。宣德正统年间,先后形成了“兀者等卫集团”与“考愞兀四十五卫集团”,前者应为“海西女真”的雏形,并随着这两个集团的分化、融合,海西女真正式形成。至嘉隆万时期,明人所称的“海西女真”,主要指“南关、北关”,其外延至“扈伦四部”。“扈伦四部”由“兀者等卫集团”演化形成。同一时期,在明人观念中出现了“女真三分法”,即“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与“野人女真”。扈伦四部的社会组织形态与族群认同:扈伦四部同为纳喇哈拉,是带有“血缘意识”痕迹的盟约团体;扈伦四部的社会组织为“部族”,四部进入“国”的发展阶段;“部国”是由“王城”(hecen)、“城”(hoton)、“寨”(gasan)所组成。女真所居之城可分为土城、木城、石城或王城、商城、战城及临时之城;四部中有“王城”、“副城”、“卫城”系统;王、带兵首领、王的亲党居于王城内,兵士聚于王城外。四部的王位继承制为“双储继承制”,表现为“双系双王”与“单系双王”两种模式。扈伦四部的族群认同,即通过对纳齐布录文献记载的分析,可知婚姻及共同居住、结为兄弟是获得族群认同的方式;而将纳齐布录事迹的英雄化,“那拉”氏的历史记忆成为了扈伦四部族群的历史记忆,共姓那拉成为扈伦四部族群认同的表达方式。明廷对海西女真的政策:明廷对女真首领的授官,即通过对永乐年间、宣德至天顺年间、成化至弘治年间、正德至嘉靖年间,明廷对女真首领授官情况的考察,可以看出明廷对于女真首领的授官表现出官职由低而高、人数由少至多的趋势,表明明廷对于女真授官政治权威性的下降。女真对明廷的朝贡,通过对各时期——永乐年间,女真朝贡政策基本确立;正统至成化年间,明廷对于女真朝贡的限制;弘治年间开始,“朝贡”成为女真利益诉求的途径;正德年间,明廷通过“朝贡”来安抚女真;至嘉靖年间女真朝贡逐渐开始失控——情况的梳理,进而揭示女真的“朝贡”,已经由女真对明忠顺的象征意义,转化为女真向明攫取财富的方式。抚赏制的核心是贡赏,其中包括正赏(职赏)、回赏(回赐)、加赏;除外,还有市赏、宴赏及对“传报夷情”或“招抚夷人”女真的赏赐;永乐年间,女真抚赏制就已经具备雏形。海西女真对明廷政策的应对:辽东边疆社会具有“汉夷”混杂的特征,“海西女真”为明内边疆;明廷内附政策的优厚待遇吸引了女真“内附辽东”,宣德、正统年间的“兀者等卫”集团采取了“内附辽东”与“地近辽东”相结合的居处模式;景泰年间,海西女真众多卫份“内附辽东”,为“海西女真”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宣德至景泰年间,海西女真犯边为偶然之事;成化年间,海西女真犯边开始成为其向明廷表达不满及诉求的途径;弘治至正德年间,明廷对于海西女真犯边基本以“安抚”为主;嘉靖年间,在明廷“代理人”哈达部王台的约束下,少有海西女真犯边。“王台执王杲事件”的原因是建州女真与海西女真因“贡市”利益而发生分化;这一事件后,辽东女真局势发生变化。敕书对女真而言,具有政治及经济双重意义;海西南北关的敕书之争,始于哈达、叶赫二部的兴盛,终于哈达部的灭亡;敕书之争表明明廷对女真政策的失效。
【关键词】:明代 海西女真 扈伦四部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K248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绪论10-23
- 一、研究问题与研究现状10-17
- 二、本课题研究内容17-23
- (一)“海西女真”族群的形成过程及社会组织等情况17-20
- (二)“海西女真”族群在其形成过程中与明廷的互动关系20-23
- 第一章 海西女真源流23-73
- 一、海西的地域与族群23-31
- (一)海西地域24-27
- (二)海西地域的族群27-31
- 二、明代女真的划分与海西女真的形成31-42
- (一)明代女真三分法的提出31-34
- (二)海西女真的初步形成34-42
- 三、忽剌温考略42-49
- (一)永乐年间的“忽剌温”地面42-44
- (二)《朝鲜王朝实录》中的“忽剌温兀狄哈”44-47
- (三)忽剌温与乌拉部47-49
- 四、扈伦四部世系与相关海西卫分49-61
- (一)乌拉、哈达世系及其分派49-55
- (二)辉发世系与相关卫分55-59
- (三)叶赫先世与塔鲁木卫59-61
- 五、明人视域中的海西女真61-71
- (一)嘉隆万时期明人视域中的海西女真及其形成61-66
- (二)明人记载的山夷与江夷66-70
- (三)“女真三分法”中的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70-71
- 小结71-73
- 第二章 扈伦四部的社会组织形态与族群认同73-101
- 一、扈伦四部的部族组织73-78
- (一)扈伦四部的哈拉73-76
- (二)扈伦四部的“部(aiman)”与“国(gurun)”76-78
- 二、扈伦四部中的城78-83
- (一)城的分类及功用79-80
- (二)扈伦四部中诸城的空间分布80-82
- (三)扈伦四部王城的功用82-83
- 三、扈伦四部中的“双储继承”制83-90
- (一)扈伦四部世系与“双储继承”制83-87
- (二)“双储继承”制的表现形式87-89
- (三)“双储继承”制与叔侄争位89-90
- 四、扈伦四部的族群认同与历史记忆90-98
- (一)关于扈伦始祖纳齐布禄的记载90-92
- (二)对相关文献记载的文本分析92-95
- (三)纳齐布录事迹的英雄化及以“那拉氏”为中心的族群认同与历史记忆95-98
- 附论98-99
- 小结99-101
- 第三章 明代的海西女真政策101-147
- 一、明代的奴儿干都司101-109
- (一)奴儿干都司的设置101-104
- (二)奴儿干都司巡抚活动及后期情况104-107
- (三)奴儿干都司与女真卫所的关系107-109
- 二、明廷对女真首领的授官109-127
- (一)永乐年间女真首领的授官109-113
- (二)宣德至天顺年间女真首领的授官113-119
- (三)成化至弘治年间女真首领的授官119-123
- (四)正德、嘉靖年间女真授官的失控123-127
- 三、明代女真的朝贡127-138
- (一)永乐年间女真朝贡政策的基本确立128-131
- (二)正统至成化年间明廷对女真朝贡的限制131-133
- (三)弘治至嘉靖中期女真朝贡的“异化”133-138
- 四、明廷的女真抚赏制138-145
- (一)抚赏制的核心——贡赏139-141
- (二)其它形式的抚赏141-143
- (三)抚赏制的形成143-145
- 小结145-147
- 第四章 海西女真对明政策的应对147-188
- 一、明代辽东边疆社会与海西女真的内附147-158
- (一)辽东边疆社会与内边疆148-152
- (二)明廷的女真内附政策与海西女真内附152-158
- 二、海西女真犯边158-166
- (一)宣德至景泰年间海西女真犯边159-162
- (二)成化年间海西女真犯边162-164
- (三)弘治至嘉靖年间海西女真犯边164-166
- 三、“王台执王杲”事件与明代女真政策对海西、建州关系的影响166-177
- (一)“王台执王杲”事件始末166-171
- (二)明廷女真政策下的海西与建州女真171-174
- (三)万历初年辽东女真局势的变化174-177
- 四、海西南关、北关的敕书之争与明后期女真政策的失效177-187
- (一)敕书的政治、经济意义177-179
- (二)南关、北关之间的敕书之争179-184
- (三)敕书之争与明廷女真政策的失效184-187
- 小结187-188
- 结语188-190
- 参考文献190-200
- 致谢200-202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202
本文编号:107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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