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令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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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的研究方面,学术界更关注对律的研究,对于其他法律形式的研究则较为欠缺。如在令的研究方面,秦汉时期由于有出土的法律文献作支撑;唐宋时代因为有较丰富的典籍存世,还有《唐令拾遗》的编辑及天一阁宋《天圣令》残卷为依托:有文本存在研究容易深入下去,故成果较多。而魏晋令制在中国古代令制史上承前启后,其前其后的令在品格上差别明显;而且,在令制方面的这种大变革仅是法律形式大调整在令制上的反映而已。魏晋令制划时代成就的出现是怎么发生的?其具体变革内容集中在哪些方面?它与前后代令相比,特征何在?以及它在当时的政局中处于何种地位、发挥了何种作用?以上种种问题,都是我们在讨论魏晋令制时绕不开的问题,恰好也是学术界没有解答或者没有合理解答的难题,这正是本文主要的着力点或者说是本课题研究的意义与价值所在。 令作为独立的法律形式登上历史舞台始于何时?学界尚无定论。我们历览典籍,会发现先秦时期的令还仅是法的代称,可以用来指称一切法。一般观点认为秦汉时令已经是独立的法律形式了,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中国的学者;而日本学者对此大多持怀疑、保留的态度。笔者比较赞同日本学者所持的观点,其实秦汉时期的令更多指的是“诏令”,,而令典仍未出现。虽然,在“岳麓秦简”与“张家山汉简”中分别出现了秦令与汉令,甚至汉令中已出现了干支令、事项令与挈令的分别;但恰是这种名称与体系的不唯一性,证明了汉令尚处在混乱的状态,还不具备独立的品格,律令还没有泾渭分明地区别开来,令基本还停留在是律的补充性、细则性规定的层面。这种局面被打破应该是魏晋之际的事情,正是改朝换代的政治局势与革故鼎新的律学发展促使了法律体系的大调整,律令之间的分工开始明确起来,魏律、魏令,晋律、晋令的制颁标志着“律令分野”的最终完成,同时也宣告了新的法律体系的确立。律、令、故事的组合乃晋代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而魏晋时期在令制方面的创制成了中国令制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变革,令作为效力最高的政制性法规,对全新的以“九品官人之法”为选官制度的行政制度起着全局性统率性的作用。这种态势经由南朝、影响隋唐。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确立,官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令典也随之而变;但是,魏晋尤其是晋代所确立的律令分野格局,令制指导思想,令制规模、体例、内容基本都得到了传承。从这个角度来讲,魏晋令制的开创之功,怎么颂扬都不为过! 我们若给令定性,答案能否做到唯一?笔者觉得答案是否定的。通观上千年令的发展、演变,先秦的令不同于秦汉的令;秦汉的令又不同于魏晋的令;而至明代,令的数量锐减;延至清代,令终被废除。因此,简单地用近现代西方法学的理论来定义令为行政法规,是不可取却又没办法的权宜之计。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应该不断探索从而走出适合自己研究对象的一条道路出来。若一味偏离现今的法学研究或者径自走入历史学的领域,都易于使自己处于无法立身处世的尴尬地位。 当然,对于魏晋令制的研究,我们不应该只停留在对其外围问题的研究层面,还应该深入地研究魏晋令本身,尤其是通过前人辑佚工作现今还部分可见的晋令具体篇目的内容方面。从对具体令的内容的探究中,我们才能提炼、引申出当时人在制定令典时的指导思想,也才能切实了解当时政治制度的涉及范围,才能够看清魏晋令如何继承秦汉令,又怎么启迪隋唐令的问题。也只有通过这种具体的比对,才能把前文所言“魏晋令制在中国令制发展史上乃划时代的大变革”的推论落到实处。 在深入研究晋令的具体内容时,笔者发现,陈寅恪先生所说的“中国古代礼律关系密切”的表述有修正的必要。通说认为,礼作为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以后最主要的治国之具,法律深受其影响,故有“引礼入律”之说。其实,通观晋令诸篇,礼对令制的影响是无所不在的,甚至有些令篇的内容几乎全是礼的规定的移植而已;再反观法律史上被津津乐道的所谓“引礼入律”的措施,与令中礼的比例相对,九牛一毛而已。因此,我们认为,礼对政制措施的影响顺序应该是这样的:先是引礼入政,接着引礼入令,最终一些规定才被引礼入律;礼对令制的影响才是真正深远而广博的,撇开礼来谈论令制的问题,很多情况就没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总之,魏晋令制及相关问题是个亟须解决也极具研究价值的课题,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课题提出自己的较为合理的通盘解决方案,初步完成了这一任务。
【关键词】: 律令分野 政制性法规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9;K23
【目录】:
  • 摘要4-7
  • Abstract7-13
  • 导论13-27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13-15
  • 二、研究现状15-24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24
  • 四、研究方法24-27
  • 第一章 先秦秦汉令之演变27-55
  • 第一节 概述27-30
  • 第二节 先秦令及相关问题30-39
  • 一、先秦令概观30-33
  • 二、李悝撰《法经》及秦汉“律令”相关问题辨33-39
  • 第三节 秦汉之令问题39-55
  • 一、秦汉令概观39-43
  • 二、秦汉令的制定43-48
  • 三、秦汉令的性质48-55
  • 第二章 魏晋令的制定及其流变55-77
  • 第一节 魏晋令的制定55-63
  • 第二节 魏晋令之流变63-71
  • 第三节 略论魏科71-77
  • 第三章 晋令具体令篇研究77-110
  • 第一节 综论晋令及其周边77-90
  • 一、晋令概观77-84
  • 二、晋令之修订84-90
  • 第二节 晋令具体令篇分析90-110
  • 一、《官品令》之分析90-93
  • 二、《户令》、《户调令》之分析93-96
  • 三、《服制令》之分析96-100
  • 四、《关市令》之分析100-103
  • 五、《狱官令》、《鞭杖令》之分析103-110
  • 第四章 魏晋令制之地位及对后世之影响110-120
  • 第一节 魏晋令在整个法律体系及官僚制度中之地位与作用110-115
  • 第二节 魏晋令制对后世之影响115-120
  • 结论120-122
  • 参考文献122-130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130-132
  • 后记132-13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马小红;“格”的演变及其意义[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03期

2 张建国;“科”的变迁及其历史作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03期

3 罗新;从萧曹为相看所谓“汉承秦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05期

4 张建国;叔孙通定《傍章》质疑——兼析张家山汉简所载律篇名[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06期

5 池田温,霍存福,丁相顺;唐令与日本令——《唐令拾遗补》编纂集议[J];比较法研究;1994年01期

6 吕丽;故事与汉魏晋的法律——兼谈对于《唐六典》注和《晋书·刑法志》中相关内容的理解[J];当代法学;2004年03期

7 刘笃才;论汉代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J];当代法学;2004年04期

8 李玉生;;唐代法律体系研究[J];法学家;2004年05期

9 霍存福;唐式性质考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年06期

10 刘笃才;论张斐的法律思想——兼及魏晋律学与玄学的关系[J];法学研究;199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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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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