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土贡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31 21:24
   中国古代的土贡制度,经过历代王朝的修订补充,发展到唐代臻于完备,成为一种有法令明文规定的政治经济制度。与前代相比,唐代的土贡资料较为详备。《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新唐书·地理志》等,均详细记载了唐代各州土贡物品。本文以这几种史籍所记载的土贡为中心,首先对有必要进行考释的土贡物品进行考辨和类释,然后对由唐代土贡所反映出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唐代土贡物品非常之多,将几种史料中的贡品进行统计,去除重复出现的,所剩尚有五百余种。这些土贡物品,有些已为人们所熟知,有些可以从字面意思大致推测其为何物,有些则较为陌生。对于已经熟知的,我们很容易判断其属性,对其分类也较为方便;但对于那些靠从字面意思推测其属性的土贡,有时很容易受到误导,因此并不能十分确定其功用;而另有一些陌生的贡物,或因史料记载有误而易致将其错判为别物,或因古今易名而难以确定其为何物,又或为古时存在而没有流传至今的贡物,仅凭我们有限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判断这些土贡为何物。通过对这些贡物的考辨和类释,纠正了一些史料记载中的讹误现象,确定了一些易误或难辨的物品作为土贡时所代表的含义,对有争议的和悬而未决的土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唐代土贡制度规定:各州所贡须为本地土产,且不得超过五十匹绢的市价,所贡物品由官方出资购买。作为地方进献给朝廷的贡品,从质量上来讲,是最优质的产品。从品种上来讲,均是各地最独特和最具代表性的物产。唐代各地土贡物品的生产往往由专门的贡户负责;贡物经包装后,根据各地的地理条件和贡物的属性特征,选择不同的运输方式;各州贡物在元日统一陈列于朝堂之上,检阅完毕后,由太府寺派人收贮于左右藏库保管;贡物的支出以木契为验,土贡的消费去向往往由皇帝决定。唐代土贡与进奉在性质、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有诸多区别,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土贡是有国家法令明文规定的制度,而进奉只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滋生的一种社会现象。 唐代的土贡资料较为丰富,《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新唐书·地理志》是详细记载唐代各州土贡物品的史料。《唐六典》、《通典》、《新唐书·地理志》完整地记载了三个时期的土贡,《通典》所记为天宝初年的土贡资料,反映的是盛唐时期各州的土贡和特产情况,然《通典》的重要价值在于其所载的土贡多有贡物数量,这是其它两种唐代史料所不具备的;《唐六典》和《新唐书·地理志》中的土贡资料可分别代表唐前期和唐后期各州的特产,对于研究唐前、后期各州土贡特征及对比研究唐前后期土贡的变化情况都有很重要的价值。相对以上三种史料,《元和志》土贡州的记载不那么全面,但其所记的个别土贡物品为其他三种史料所未载,只是《元和志》中记载讹误较多,使用时需谨慎甄别。 以《通典》所载盛唐时期土贡为例,十道土贡物品各具特色,陇右道和关内道天然品的比例远高于人工品,且贡品中没有丝织品,动物类贡品较为明显。河北道和河南道人工品的比例远高于天然品,且以丝织品为主要特色。河东道为北方五道中的东西过渡地带,其贡物中既有西北特色的动物产品,又有一小部分的丝纺织品和其它手工品。淮南道土贡呈现出南北过渡的特色,其贡物仍以人工品居多,但与河南道、河北道不同的是,其丝织品较少,麻织品则偏多。且淮南道土贡中,扬州占多数,反映了唐代扬州经济的繁荣。江南、剑南二道天然品与人工品的比例大致趋同,山南、岭南二道的天然品比例又高于人工品。不同地区的土贡物品有较大差别,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大抵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其人工品所占的比例较高,而半农半牧或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其天然品所占比例较高。 唐代前后期土贡种类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除个别州减少或不变外,绝大多数州的土贡物品在唐后期较前期有明显增加,其中,以山南道、江南道、剑南道所辖的南方各州增长幅度最大。将唐前后期土贡物品分别分为纺织品、药材、日用品、食品、珍禽异兽和其他六大类,唐后期每类贡品的内容都较唐前期有所增加,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饮食类贡品。从贡品的变化反映出中国古代土贡经历着由象征意义向实用意义的转变,唐代处于这一转变的关键时期。影响唐前、后期土贡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中央财政状况、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南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皇帝及地方官吏的个人意志、地理环境和技术水平等。
【学位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4
【中图分类】:D691;K242
【部分图文】:

贡品,种数,唐前期,区域


以道为单位,忽略各州及前后期相同的贡品,将各州贡品简单叠加,可得各道贡品相对增加值及变化幅度(图4-1)。关内道,唐前期贡品37种,唐后期106种,增加69种,增幅为186%。晚右道,唐前期42种,唐后期65种,增加23种

比例图,贡品,唐前期,类型


一方面更明确反映出唐后期较唐前期贡品内容增多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各类贡品增加的数量和幅度。如图4-2所示,唐前期,贡品总数为200种,其中纺织品69种,约占34%;药材63种,约占31%;日用品35种,约占17%;食品3种,约占2%;珍禽异兽17种,约占9%;其它杂贡13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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