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30 06:02
本文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研究 出处:《湖南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受左倾意识形态的影响,近年来学术界对公民社会提出了一些否定和质疑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是新自由主义编造出来的粗糙神话,担心公民社会容易变成西方反华势力干涉内政的工具和手段,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值得商榷,究其原因,还是大家对公民社会本身存在误读和误解,有必要加以辨析和澄清。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公民社会本质是一种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有公民社会,社会主义也会存在公民社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中国公民社会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中国从来没有建成西方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因此不能按照西方语境来理解和权衡刚刚兴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当前国内大多数学者对公民社会的定义和分析仍旧深受西方语境的影响,因此,认真思考洛克、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葛兰西、哈贝马斯等理论家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理论渊源非常必要和重要。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由私人生活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个体及自治性团体,市民社会由需要的体系、司法、警察和同业公会三个体系构成,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在批判继承洛克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基础上,科学界定了市民社会的定义,指出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市民社会的重要构成要素是“社会组织”。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政治国家反作用于市民社会。论证市民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矛盾解决方案是将市民社会建设成共产主义社会,建构成有共产主义觉悟的“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个人自由发展。恩格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发展的贡献在于进一步论证“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私有制是市民社会一切矛盾的根源。葛兰西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体现在从文化视角分析市民社会,强调从暴力革命转向非暴力的文化领导权的争夺。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在于提出政治国家-经济基础-市民社会三分法,将市民社会区分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概念,关注当代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列宁生前并没有专门就市民社会理论做出深入阐述,但其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具有内在的联系,列宁主张鼓励商品经济发展,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强调需要发挥人民群众作用,坚持依法治国;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化建设和公民素质培养。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提供重要的思想理论渊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本文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总和”这一核心观点,借鉴葛兰西的文化视角和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和合法性概念,参考了邓正来、俞可平对社会自主领域的定义。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是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介乎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社会自主领域。这一概论它包括四个基本要素:现代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组织、公共领域。其基本特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指引;以现代公民和社会组织为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决定其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也需要中国共产党来解决。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多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多元利益主体及复杂利益诉求方式对党的执政能力,公民社会的开放流动性对共产党自身党的建设等都提出了巨大挑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和应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面临很多的挑战。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干群矛盾和官员腐败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治理理念和体制尚未完全树立;经济体制改革缺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健全;社会发展尚未成熟,社会组织有待发展,社会工作尚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公民文化尚未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还需加强,公民意识还有待加强,公民社会发展路径尚未达成共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需要多方努力。要加强党的领导,党要确立公民社会发展必然性的历史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要发展社会组织,理顺体制,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落实监督和评估。要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公民意识,创新公民教育。本文没有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性的研究,今后应该加强实证性方法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的结合,更好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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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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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5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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