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文化视域下“网综养成系偶像”现象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22 23:28
  在当代消费社会背景下,“网综养成系偶像”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升值空间。2018年,养成系偶像团体“NINEPERCENT”和“火箭少女101”分别从《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网络综艺节目走向大众视野,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网综养成系偶像”以平民性、可塑性及低龄化为基本特征,激发消费者强烈保护欲。这场看似体现虚拟经济释放发展活力的全民偶像养成活动,背后隐藏着四大问题,一是商品逻辑下“偶像养成”突出的泛娱乐化特质;二是刻意渲染“一夜走红”概念,引发青少年的成长焦虑;三是全景敞式视角培养偶像造成偶像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变异,衍生“私生饭”行为;四是有名无实的假意授予投票权损害民主内核。近年来文化娱乐产业对传统明星和养成系偶像的共同消费现象,是在技术发展新势头、观众积极参与偶像文本内容创作以及以网络综艺平台作为培养新空间多方面因素“共谋”下形成的。在培养“网综养成系偶像”的整场活动中人为制造的象征性符码意义,以及符码带来的延续性快乐吸引着消费者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这场消费狂欢逃不开传统意义上的身体消费,无论是“女色”还是“男色”均被纳入资本消费场域;不同于以往侧重于单项式情感消费的“成...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消费文化视域下“网综养成系偶像”现象研究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杨超越与易烊千玺百度搜索指数对比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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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文化视域下“网综养成系偶像”现象研究37图4-1:围绕“网综养成系偶像”形成的权力网在这场权力博弈中,制作方通过制定节目规则约束选手和消费者的权力。一方面,将消费者的喜爱度和认可度作为唯一的评选标准,一改以往综艺选秀节目按照唱跳舞台表演水平的高低决定评选结果的规范。从本质上看,制作方为消费者提供可消费的商品范围,《创造101》制作方共13778位报名的练习生中挑选出参加节目的101人,101位选手正是商家陈列在商品橱柜的消费品,制作方决定着什么属性的商品能够进入消费者的视野、为人们所认识、为人们去投票的资格。消费者只能在制作方规定的商品橱窗中挑选,消费者的个人喜好选择存在一定的限制性。一方面,制作方手里握有视频剪辑的最终呈现权力,决定着选手在网络平台的曝光量的大小以及决定着消费者的认知范围,起到“议程设置者”的作用,即影响消费者“看什么”。“网综养成系偶像”在自媒体平台拥有自己的话语权,而偶像的受欢迎程度不仅是依靠个人的话题输出,而且依赖网络平台上与消费者的亲密关系程度。可以说,消费者在网络空间中具有充分的话语权,消费者的喜好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一个平凡的“选手”捧成流量大咖,甚至是出于对某位选手的厌恶,群起而攻之的结果是带来更多的网络关注度,也就是所谓的“黑红路线”。以《创造101》中的杨超越和《偶像练习生》中的董岩磊为例,消费者在微博平台创造的“杨超越女版董岩磊”话题一度飙升话题热搜版,消费者对于两位选手探讨和交流的角度是“快乐源泉”“炒作智障人设”,负面性评价所制造的争论焦点也让两位选手获得相比其他普通选手更多的关注,策划娱乐噱头的主导权也由媒体转向消费者,这是消费时代下网络消费者对于话语权的一种强有力掌


本文编号:324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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