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范围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偏差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8 02:10
【摘要】: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引发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档案作为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扩大其开放范围一直是档案界学者讨论的话题,如今也成为公众议论的对象。近年许多档案官司就是由档案开放问题引起的,本文从档案开放范围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偏差来研究档案开放范围的扩大方法。 档案法规与其他相关法规分别对档案开放的时间、主体、范围做了规定,但我国《档案法》最初制定于1987年,1996虽然经过第一次修订,至今也已经有13年多,其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实的档案开放需要存在差距,档案开放内容及时间与《保守国家秘密法》中的保管期限有偏差;档案开放范围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信息开放范围有偏差;本文对此进行对比分析,指出具体差异。 档案馆网站上公布的档案开放信息与现行文件信息是公众查询所需政府信息和其他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本文对比分析了平行的省级档案馆和市级档案馆档案和现行文件开放数量、类型、时间。分析存在的差异,并指出原因。 本文的创新就在于利用数据对档案开放范围的实际操作进行统计,并将其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比较,分析《档案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G273.5
【图文】:
图4.1四市档案馆人员学历对比图4.4本章小结本章对档案法规与档案相关法规中关于档案开放的条款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档案法》存在的不足,并着重指出档案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偏差.档案开放的时间、范围、主体、数量和人员在实际中表现的与档案法规的规定有偏差,档案法规本身的一些缺陷导致档案部门和管理人员在执行时偏离了档案法的原意,过度谨慎和小心奚奚.本章对导致档案法规与实际操作偏差的原因也进行了比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档案法规与其他法规的不兼容、地区经济差异和档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本文编号:2732418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G273.5
【图文】:
图4.1四市档案馆人员学历对比图4.4本章小结本章对档案法规与档案相关法规中关于档案开放的条款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档案法》存在的不足,并着重指出档案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偏差.档案开放的时间、范围、主体、数量和人员在实际中表现的与档案法规的规定有偏差,档案法规本身的一些缺陷导致档案部门和管理人员在执行时偏离了档案法的原意,过度谨慎和小心奚奚.本章对导致档案法规与实际操作偏差的原因也进行了比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档案法规与其他法规的不兼容、地区经济差异和档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刘闻文;关于中国档案开放政策的研究[D];辽宁大学;2011年
2 于淑丽;完善我国档案开放实践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324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tushudanganlunwen/273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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