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国家或地区图书馆协会隐私政策的纵向分析
发布时间:2021-08-18 01:47
文章纵向比较分析了2012年与2017年若干国家或地区图书馆协会隐私原则和隐私政策的数据集变化,利用内容分析法分析了隐私政策的描述性特征、可读性和内容的发展路径,以期洞悉这些国家或地区图书馆协会对信息伦理尤其是隐私重视程度的动态演变,为我国制定和完善隐私政策提供借鉴。
【文章来源】: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0,(04)CSSCI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伦理准则、隐私原则、隐私政策的关系
对2017年调查的隐私政策进行编码时,考虑到政策文本的实际情况,将2012年编码计划所描述的“用户的访问”更名为“访问和参与”,将“隐私政策的履行”合并到“实施和救济”,并删除“特殊群体或活动的隐私”。由图2可知,(1)“选择和同意”类一直是隐私政策中最经常出现的内容类别,国家占比一直稳定在70%左右。这说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协会一直以来都比较注重赋予用户选择和同意权,用户对个人信息收集范围、使用目的、使用方式等有选择权,图书馆在收集、使用、传播用户信息时必须要事先取得同意;(2)“通知和开放”“数据安全”是新增的最经常出现的内容类别,分别从2012年的43%增加到2017年的80%、2012年的43%增加到2017年的50%。这说明隐私政策日益注重收集个人信息前的告知义务以及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3)“访问和参与”和“实施和救济”分别从2012年的43%下降到2017年的40%、2012年的86%下降到2017年的50%。“访问和参与”是用户实施救济权的前提,没有用户访问和参与个人信息的处理,隐私救济权将不复存在。另外,应该增加为确保隐私政策能够被积极执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如通过民事和刑事处罚执行的监管),实现用户的隐私救济权;(4)2017年除“访问和参与”出现的频率略低外,其他内容类别的占比都在50%以上。这说明隐私政策内容结构越来越完整丰富,不再局限在某一个隐私核心原则,而是逐渐对用户进行全方位保护。由于“实施和救济”类别编码变化较大,“特殊群体或活动的隐私”类别已消失,“选择和同意”类别的子类“隐私信息的使用”编码变化较大(将2012年编码计划中的“来自公众对隐私信息的请求”“来自警察和其他安全机构对隐私信息的请求”“其他”纳入其中)且纵向变化几乎为零,因此被排除在纵向分析之外。下文将分析隐私政策的“通知和开放”“访问和参与”“完整性和安全”三个类别的纵向变化。
2012年和2017年分别有43%和80%的国家或地区的图书馆协会意识到在收集个人信息前有责任将相关信息通知给具体用户,即隐私政策中的“通知和开放类”,通过对比发现(见图3):(1)2017年,增加了“标识收集数据的实体机构”(占比10%)、“收集隐私信息的方式”(占比30%)和“尊重隐私信息的保证或声明”(占比70%)三个子类别。表明隐私政策关于“通知和开放类”的内容更加全面,已将信息收集的实体机构、范围和方式等纳入其中,图书馆协会更愿意向用户承诺其一直尊重用户的隐私权并在努力保证用户隐私不受侵犯;(2)“收集隐私信息的目的”占比从2012年的14%上升到2017年的50%,“公开颁布隐私政策”的占比从2012年的43%下降到2017年的10%,“保存隐私信息的时间段”和“收集隐私信息的范围”没有显著的变化。上述数据表明更多的图书馆协会愿意向用户说明信息收集目的,以尽量争取用户的同意。但是,仍只有较少的图书馆协会会公开其成员图书馆隐私政策情况,这可能是因其还未认识到公开隐私政策颁布情况的意义。“公开颁布隐私政策”能够向公众展示其隐私政策内容的完整性,证明它已经得到成员图书馆的积极响应,这样能提升用户对图书馆协会的尊重。3.3.2访问和参与类的纵向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若干国家和地区图书馆协会隐私政策的内容分析[J]. 王英.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12(05)
本文编号:3348943
【文章来源】: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0,(04)CSSCI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伦理准则、隐私原则、隐私政策的关系
对2017年调查的隐私政策进行编码时,考虑到政策文本的实际情况,将2012年编码计划所描述的“用户的访问”更名为“访问和参与”,将“隐私政策的履行”合并到“实施和救济”,并删除“特殊群体或活动的隐私”。由图2可知,(1)“选择和同意”类一直是隐私政策中最经常出现的内容类别,国家占比一直稳定在70%左右。这说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协会一直以来都比较注重赋予用户选择和同意权,用户对个人信息收集范围、使用目的、使用方式等有选择权,图书馆在收集、使用、传播用户信息时必须要事先取得同意;(2)“通知和开放”“数据安全”是新增的最经常出现的内容类别,分别从2012年的43%增加到2017年的80%、2012年的43%增加到2017年的50%。这说明隐私政策日益注重收集个人信息前的告知义务以及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3)“访问和参与”和“实施和救济”分别从2012年的43%下降到2017年的40%、2012年的86%下降到2017年的50%。“访问和参与”是用户实施救济权的前提,没有用户访问和参与个人信息的处理,隐私救济权将不复存在。另外,应该增加为确保隐私政策能够被积极执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如通过民事和刑事处罚执行的监管),实现用户的隐私救济权;(4)2017年除“访问和参与”出现的频率略低外,其他内容类别的占比都在50%以上。这说明隐私政策内容结构越来越完整丰富,不再局限在某一个隐私核心原则,而是逐渐对用户进行全方位保护。由于“实施和救济”类别编码变化较大,“特殊群体或活动的隐私”类别已消失,“选择和同意”类别的子类“隐私信息的使用”编码变化较大(将2012年编码计划中的“来自公众对隐私信息的请求”“来自警察和其他安全机构对隐私信息的请求”“其他”纳入其中)且纵向变化几乎为零,因此被排除在纵向分析之外。下文将分析隐私政策的“通知和开放”“访问和参与”“完整性和安全”三个类别的纵向变化。
2012年和2017年分别有43%和80%的国家或地区的图书馆协会意识到在收集个人信息前有责任将相关信息通知给具体用户,即隐私政策中的“通知和开放类”,通过对比发现(见图3):(1)2017年,增加了“标识收集数据的实体机构”(占比10%)、“收集隐私信息的方式”(占比30%)和“尊重隐私信息的保证或声明”(占比70%)三个子类别。表明隐私政策关于“通知和开放类”的内容更加全面,已将信息收集的实体机构、范围和方式等纳入其中,图书馆协会更愿意向用户承诺其一直尊重用户的隐私权并在努力保证用户隐私不受侵犯;(2)“收集隐私信息的目的”占比从2012年的14%上升到2017年的50%,“公开颁布隐私政策”的占比从2012年的43%下降到2017年的10%,“保存隐私信息的时间段”和“收集隐私信息的范围”没有显著的变化。上述数据表明更多的图书馆协会愿意向用户说明信息收集目的,以尽量争取用户的同意。但是,仍只有较少的图书馆协会会公开其成员图书馆隐私政策情况,这可能是因其还未认识到公开隐私政策颁布情况的意义。“公开颁布隐私政策”能够向公众展示其隐私政策内容的完整性,证明它已经得到成员图书馆的积极响应,这样能提升用户对图书馆协会的尊重。3.3.2访问和参与类的纵向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若干国家和地区图书馆协会隐私政策的内容分析[J]. 王英.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12(05)
本文编号:33489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tushudanganlunwen/3348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