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病假请假条范文_单位事假请假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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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请事假范文
1、请长事假
请假条
XX部
我因读成考函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____天,请批准。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请缺席会议假
请假条
XX部长:
我是XXX,由于_____的原因不能来参加___周的____会议,望主席和大家谅解。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3、 请缺席活动假
请假条
XX培训中心:
因我行于___月___日晚举行员工大会,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___月___日晚不能回校参加培训。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事假请假条范文
1、请假条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事假_____天。请假时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望领导批准。
请假人:
时 间:年月日
2、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务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事假请假条范文
1、_____老师:
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坚持到学校学习,特请假_____天(_____月 _____日——_____月_____日),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名:
政教处意见: 政教处盖章:
校长室意见: 校长室盖章:
2、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是_____________初\高______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假___________(多久),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_。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学生本人)自负,请您准假! 教师意见:______________
请假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3、尊敬的老师:
我是_____ 级__________ 班学生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 需请假_____ 日,从_____年 月 日_____(星期_____)到_____年 月 日__(星期_____)。特恳请老师批准!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
请假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系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 分管院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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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企业缴纳的各类费种中相对不太为人熟知的一个。今天简单介绍残保金的基本含义和计算方式,使用方式和监督手段,对相关知识进行普及,欢迎阅读。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照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针对的残疾人范围】
残保金规定中针对的残疾人指的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残保金的监督和审计主体】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在多重监督之下,残保金的缴纳和使用都在阳光之下,大家可以安心哦。
【何种情况下需缴纳残保金】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属、外省市驻浙单位),均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比例的,依法缴纳保障金。
【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标准】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安排残疾人加计人数的情况】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安排残疾人,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员。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0%=应缴纳保障金。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对应对比,计算出本单位需要缴纳的残保金金额。
【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
用人单位应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置残疾人人数,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热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所以大家要及时申报人数哦!避免过多缴纳残保金。
【免征残保金的情形】
自工商登记3年内,安排残疾职工未达到标准,在职职工人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国家政策对于小微企业还是尽心帮助、呵护的。
【减免或缓缴情形】用人单位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减免金额不得超过一年残保金应缴额,缓缴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批准减免或者缓缴的企业名单将会每年对社会进行公布。
【残保金用途(一)】
残保金会被用作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生活。具体用于残疾人就业教育、职业配需和职业康复。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购置。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残保金用途(二)】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备购置资金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残疾人各种形式就业的社保费补贴以及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残保金用途(三)】
残保金还会被用于奖励超额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成效显著地单位和个人。对于从事公益性就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进行补助救济。
【残保金用途(四)】
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批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能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的支出。
【残疾人保障金的使用监督】
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和地方财政部门,每年将公布残保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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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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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协议不能代替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不要暴露过多个人信息 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
防骗贴士
签劳动合同要“三看”
求职者一定要记住,一定要和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在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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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进入2017就业季,越来越多的同学开始了找工作之旅,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导读
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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