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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_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发布时间:2016-10-17 10:13

  本文关键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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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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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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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流程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提取额度1、可全额提取:离职、退休、出境定居、在职去世、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

  2、可部分提取:

  (1)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

  (2)购房、租房、翻建自住房: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

  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x15%)x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3)享受低保: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

  提取时间1、租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其他类提取时限

  (1)享受低保: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正常情况下将于3到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账,如有意外,出纳柜台将会通知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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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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