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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_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6-10-17 20:31

  本文关键词: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篇一: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办法

华政办(2007)132号,2007年5月25日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宗旨)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规范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对经过各种国家入学考试、取得正式学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继续教育等类型学生的管理。

学校对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充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依法治校、依法办校原则) 学校对学生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

第五条(尊重学生权益原则) 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合法、正当的权益。

第六条(校训) 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要求学生笃行致知、明德崇法。

第二章 学生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生管理分工) 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履行学生管理职能。

第八条 (校长办公室的职责) 校长办公室协调、组织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教育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九条 (学生处的学生管理事务) 学生处负责以下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双学位本科生,下同)事务的管理:

(一)组织新生体检;

(二)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三)根据后勤管理处提供的宿舍安排学生住宿;为选择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四)受理学生的退学、转学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

(五)督促学生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负责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六)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并组织德育测评;

(七)组织辅导员配合和协助授课教师执行学生的考

勤、作业、实验、科研习作等培养环节的纪律和规定;

(八)受理并批准学生超过30天以上的请假申请;

(九)负责向学生提供就业咨询和就业指导,并按规定办理学生就业手续。

第十条(教务处的学生管理事务) 教务处负责以下全日制本科学生事务的管理:

(一)组织制定、修订教学方案并监督各二级学院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教学方案排定每学期的课程,形成《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课程表》;

(三)组织安排学生选课、重修、免修、辅修、补考、试读、撰写学年和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等)、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外教学实践活动;

(四)督促学生遵守学习、考核纪律,组织授课教师执行学生的考勤、作业、实验、科研习作等培养环节的纪律和规定;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每学期的学习考核方案;

(六)记载学生考核成绩,核准、发布学生学分,形成学生学习档案;

(七)对学生违反培养环节的纪律和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认为有必要给予违纪、违规学生纪律处分的,向学生处提出处分建议并移交调查材料;

(八)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系)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九)受理学生休学、复学、延长修业年限、转专业的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审核学生的毕业条件,办理学生毕业、结业及肄业手续;

(十一)负责办理校长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学习事宜。 第十一条(研究生教育院的学生管理事务) 研究生教育院负责各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管理事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各类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籍管理协办职责) 学籍主管部门在履行学籍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有权要求学校其他部门予以配合。对拒不配合或疏于履行职责,导致学生管理秩序混乱的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学校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十四条(入学)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证件,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并由学校核发学生证。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通过舞弊行为入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被取消学籍的学生,如户口、党团等关系已经迁入学校,学校将通过有关部门将上述关系转回迁出地区和单位。

第十六条 (入学资格保留)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编入下一届学生序列。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

(二)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缴清凭证;已获得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应当提交获得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的凭证。

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学校予以注册并在学生证上加

篇二: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核心期刊分类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核心期刊分类(2013版)

(一)核心期刊论文

1.A级核心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 在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须由本人提供检索证明),经校“外文期刊资质评定专家组”评定为A级核心期刊的,认定为在A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2.B级核心期刊论文:

(1)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世界历史、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外国文学评论、中国语文、文艺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经济研究、世界经济、金融研究、统计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政治学研究、国际问题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南开管理评论、公共管理学报、中国图书馆学报、考古学报、世界宗教研究、学术月刊;

(2)数学学报、物理学报、化学学报、生物学报、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农业科学、心理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3)在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须由本人提供检索证明),经校“外文期刊资质评定专家组”评定为B级核心期刊的,认定为在B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人民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500字)、《光明日报》理论或学术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的论文。

3.C1级核心期刊论文:

(1)本纲要认定的C1级核心期刊是:

法学类: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

管理学类:科研管理、科学学研究、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软科学、外国经济与管理、研究与发展管理、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管理学报、管理评论、中国行政管理、预测、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类: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教学与研究、国外理论动态、社会主义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高校理论战线;

哲学类: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世界哲学、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现代哲学;

宗教学类:宗教学研究;

语言学汉语类:世界汉语教学、当代语言学、语言教学与研究、语言科学、语言文字应用、汉语学报;

语言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民族语文;

语言学外语类:外语界、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现代外语、中国翻译、中国外语、外语学刊;

外国文学类:外国文学研究、外国文学、当代外国文学;

中国文学类:文艺争鸣、当代作家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文学遗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南方文坛、中国比较文学、新文学史料、文艺理论与批评;

艺术学类:音乐研究、民族艺术、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电影艺术、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当代电影、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人民音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历史学类:近代史研究、中国农史、中国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抗日战争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中华文史论丛、史林、清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安徽史学、史学集刊、民国档案;

考古学类:文物、考古、考古与文物;

经济学类: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会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经济科学、财经研究、国际金融研究、世界经济文汇、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国际经济评论、财贸经济、南开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研究、经济学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审计研究、现代日本经济、经济评论、当代经济科学、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农业技术经济、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产业经济研究、国际贸易、财经科学、经济学动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当代财经、财经问题研究、中国土地科学、南方经济、宏观经济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中

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上海经济研究、证券市场导报、商业经济与管理;

政治学类:当代亚太、国际观察、国际政治研究、东北亚论坛、美国研究、现代国际关系、外交评论、求是、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欧洲研究、青年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公共行政评论、国际论坛、理论探讨、妇女研究论丛、德国研究、南洋问题研究、东南亚研究、日本学刊;

社会学类:人口研究、人口学刊、社会:社会学丛刊、人口与经济;

民族学与文化学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中国藏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广西民族研究、西北民族研究、世界民族;

新闻学与传播学类:编辑学报、新闻大学、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出版发行研究、编辑之友、出版科学;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类: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图书情报知识、情报理论与实践、图书与情报、国家图书馆学刊、情报科学、图书馆建设、情报资料工作、图书馆杂志;

教育学类:北京大学教育评论、高等教育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开放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比较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教育与经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与实验、教育发展研究、教育学

报、远程教育杂志、中国高教研究、教育科学、复旦教育论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材.教法、全球教育展望;

体育学类: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西安体育学院学报、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

统计学类:数理统计与管理、统计与决策;

心理学类:心理发展与教育、心理科学进展、心理科学、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人文、经济地理类:旅游学刊、经济地理、城市规划学刊、人文地理;

环境科学类: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资源科学、自然资源学报; 综合性社科期刊类: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开放时代、社会科学研究、文史哲、社会科学、学海、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浙江社会科学、读书;

高校综合性学报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篇三:华东政法大学2015

篇四:华政导师信息

杨兴培,男,汉族,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刑法学、犯罪学,开设的课程有:刑法学总论研究、刑法学分论研究、中国刑法史、刑事疑难案例评析、刑法的前沿问题研究。

王恩海,男,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参编《中国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律文书学》等多部著作。

李翔,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博士后出站,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叶慧娟,女,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上海禁毒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张勇,男,华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刑事法律与司法研究所所长,刑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理论、经济刑法、能源环境刑法及其他民生刑法问题。

于改之,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日本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刑法、比较刑法,尤其关注“刑法与民法的交错”之研究。

卢勤忠,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对金融刑法、商业贿赂和刑事政策有专门研究。

何萍,女,教授,1970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

王俊民,男,195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

叶青,男,1963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从事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刘宪权,男,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上海市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郑伟, 男,1956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兼任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等。

薛进展,男,1956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法律翻译导师介绍

张纯辉,女,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方向:法律语言学、修辞学。

余素青,,女,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外语学院院长。2006年获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兴趣为普通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和叙事学。

童珊,女,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韬奋学者,华东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语言问题的跨学科研究。

屈文生,男,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外语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律翻译、外国法制史、法(本文来自: 池 锝网: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律词典编纂。

潘立春,女,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员,上海翻译协会会员。研究方向: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法律和商务文化、法律翻译等。

马莉,女,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法律翻译。曾出版《法律语言翻译中的文化制约》。

林玫,文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包括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词典学等,目前从事语义学和法律语言学的研究。

伍巧芳,女,外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会员,上海翻译协会会员。研究方向:法律翻译、金融法、跨文化交际。

丁成耀,男,1958年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开设过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导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等课程。于运用国际法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文章。

李泳,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开设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七门课程,:《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实务》、《国际经济法新论》和《国际经济法概论》等。

刘晓红,女,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和承担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上海市教委多项科研项目,涉及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

倪静,女,讲师。厦门大学与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博士后,现任教于国际经济法教研室。

彭溆,女,副教授,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博士,英国华威大学发展法法学硕士。开设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法律英语等课程。

施海渊,男,日本国立大阪大学法学硕士,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竞争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司平平,男,教授,硕士生导师,1984年本院毕业后,一直致力于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专题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0年以后,从事国际租赁和国际贸易法的教学和研究,1996年以后从事国际竞争法的教学和研究。

张国元,男,199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并留校任教至今,期间完成了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学业,于2004年取得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教授了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私法等课程。

张泽平,男,英国语言文学学士,国际法学硕士、博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税法的研究与教学。

朱榄叶,女,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

马乐,男,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国际法学硕士,国际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国际知识产权法及其与贸易,投资交叉领域问题的研究。

陈宪民,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副院长。从事海商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贸易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甘瑛,女,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WTO法律体系以及专业英语等方面的科研教学工作。

篇五:华 东 政 法 大 学2013级 硕 士 研 究 生 课 程 表 ( 2013-2014学年第 一 学期)

华 东 政 法 大 学2013级 硕 士 研 究 生 课 程 表 ( 2013-2014学年第 一 学期)

1、9月9日(周一)报到、注册,9月10日(周二)开学典礼暨入学教育,9月16日周一正式上课 。上课至第16周。 2、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 (1-4节);下午1:30—4:30 (1-4节);晚上6:00—9:00 (1-4节)。 3、上课地点:松江校区。

4、课程考核安排在学期第17、18周。具体时间另通知。

5 、任课教师如在上课期间变动上课时间、地点,需填写“调课申请表”,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的负责人同意签字方可调课。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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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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