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限量差异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30 01:25
为我国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提供参考,对比了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关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限量的法规差异性,分别将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种类及其在7大类食品(蔬菜、水果、粮食、油及油料作物、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进行逐级对比。结果表明:我国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间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限量标准涵盖农药种类、食品品种不全面及限量值高等3个方面。我国应加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打破食品出口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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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9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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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MRLs对比流程
根据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韩国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差异,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限量种类分为对方(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韩国)与中国相同、仅中国有规定和仅对方有规定。根据限量值的高低差异,分为中国限量值与对方相同(指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规定的食品种类和限量值均相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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