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考点_学习公共政策课程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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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至8月,我参加了中组部在北京大学举办的2007年全球公共政策高级培训班的学习。培训班共有厅局级学员52人。其中,中央国家机关20人,部分省市28人,新加坡学员4人。
此次公共政策培训班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国巴黎政治学院与北京大学一起共同进行教学。由于授课教授来自不同国家,各有优势,各具特点,整个教学以全球为背景,教学案例涉及广泛,视野十分开阔。同时,培训班学员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岗位,大多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阅历,学员之间以及学员与教授之间课堂上的互动和观点上的差异性,丰富和深化了教学内容,补充和扩大了信息量。对于教学中涉及的每一个问题,都会有不同的思路和观点,多元信息交互融合,使学习研究深入全面。教授们除了传授知识,也在传授与探讨更加完善的思考问题的方法和看待问题的角度,这对于工作特点不同的地方和中央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说也是最为实用,感到收获最大的地方。除主干课程外,校方还组织了十六场专题讲座。
一、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系统更新
短短九周时间,来自不同国家的教授和专家,发挥各自优势,从西方经济学、统计经济学、公共政策与市场治理、新公共管理创新以及法律与公共政策、贸易与规则、中国经济、自主创新等不同的角度,介绍公共管理领域的新理论、新经验和现代管理技术。
在研究本国问题时,教授们总是提醒我们要把问题放到国际大环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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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感觉只要是外国的做法就好得无以复加,就可以照抄照搬,这种观点和做法是错误的。如果因此对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系和社会制度产生怀疑,简单地加以否定是非常危险的。
结合自己的工作认识到,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法治国家、大力推进教科文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为委员会领导决策服好务是我们的重要职责。要做好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除必须不断提高个人的理论和专业水平外,必须注意完善自己思考问题的方法,提高思辩能力。应当学会跳出法律看法律,处理好教科文卫法律规范与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一致性的关系,处理好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的关系,注意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对于一些涉及教科文卫领域的热点、敏感问题,要从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发挥政府部门间行政管理的综合效能、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角度去分析思考并提出我们的意见。
二、关于对立法及法律作用的再认识
法治是规则之治。在进行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中,教授们分析了法律与立法者的意识形态及决策者之间的关系,提醒我们不仅要关注规则,还要关注规则制定的过程。由此,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作为社会生活最基本的规则,其实质表达的是具体化的利益。由于立法过程中方方面面利益上的差异、视角上的冲突,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是方方面面从协商、妥协到认识一致的过程。因此,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应当牢牢把握社会现实和社会背景,进一步推进科学化、民主化的立法进程,注意在教科文卫立法工作中进一步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对于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法律,应广泛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公布法律草案等方式向社会、特别是向相对人、行业协会、学者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通过教授们介绍欧美推行的新公共政策、实施新公共管理的一些情况,使我对西方社会人们的法治观念,特别是他们给予法律由衷地尊重、坚定地信仰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什么是“法律的约束力”、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当前,我们国家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各个方面也都在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简单地、随意地夸大法律条文的作用,必须要特别关注法律的实施,尤其要关注“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异”,掌握好法律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另外,我国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着有的领导一谈到加强管理,就是写规定,而不是着力抓好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似乎有了法律、有了规定、就有了法治。现在政府规制越来越多,而有些规制明显地带有部门利益的色彩,有违行政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一旦遇到问题,有的执法者就会对法律制度产生抱怨,总觉得规定有问题,很少有人检讨自己对法律规定的信念及理解力。其结果是数不胜数的规定频频出台,但在现实生活中完全得以贯彻和实施的规定却不多。鉴于执法是实施法律的核心环节,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到执法上,资源的配置也应当首先保证执法的需要。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作为行政管理者应当正确的认识法律的作用,以更加有效的措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并以此追求法律价值的最大化。
在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中,特别介绍了欧盟注意发挥“标准”等“软法”的作用,我认为这对加强政府管理职能还是有一定借鉴作用的。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规则是政府非常重要的规制手段,但不应当也不可能是全部的治理措施。从纯粹法律的角度看,“标准”等“软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标准”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却是毋庸质疑的。
三、关于做一名有效的管理者
管理者应当具有战略的眼光、创新的方法、灵活的应对和有效的管理。合格的管理者不能被动地适应环境,而应积极主动地去改造环境,这其中包括通过学习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本次培训学习,给予我们大量的新公共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并通过大量案例的分析引发我们思考和探索,使我们受益非浅。虽然培训班讲授的一部分管理知识,过去我们或多或少有所接触和了解,但通过本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自己有了一些新的感悟。
1、对于政府公共管理的再认识
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政府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体系在创造和提升国家竞争优势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政府具有处理公共事务的合法地位及权力。由于经济全球化激烈竞争的压力,政府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正在经历着根本性的变革。加之社会各界对于政府部门有着极高的要求和期望,政府部门的工作较之以前有着更加重大的意义以及更加广泛的影响。目前,由于一些公务员行为的失范,一些部门管理的失误,使社会对公务员及公共管理部门评价不高,甚至认为“政府无能”、“政府无用”,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政府作为社会规制的制定者和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不可或缺的。尤其在我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不应当被简单的削弱,而应当积极发挥作用,管好那些份内的事情。另外,,通过学习 ……(未完,全文共4852字,当前只显示26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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