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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专业规则及课程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1 18:12

  本文关键词:法学课程,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课程说明

A、法学专业:

()公共基础课模块

    1.开放教育学习指南

  本课程1学分,课内学时18,开设一学期。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是为配合教育部开展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接受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学生在进入专业(课程)学习之前,了解和熟悉电大开放教育新的学习环境,建立与开放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新的学习理念,了解并尽快适应远程开放教育教与学的方式,掌握基本的学习技能,逐步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概述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含义、特点及其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区别;介绍广播电视大学的系统结构、办学形式、运行机制、教学管理和社会声誉;介绍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一般的学习形式、学习方法和技巧;介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学习的方法,怎样利用计算机网络与教师、同学进行交流,以及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等一般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等等。

2.英语Ⅱ(1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为公共英语课程,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掌握2200左右的常用词汇(包括英语Ⅰ要求掌握的1600词)以及相关的常用词组;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能够听懂日常生活中发音清楚、语速较慢的简短对话或陈述,并能用英语进行简短的日常交谈;能够阅读中等难度的一般题材的简短英文文字材料,理解正确,并能够读懂通用的简短实用文字材料,如通知、介绍和广告等;能够写简短的应用文,如日记、信函、通知等。

3.英语Ⅱ(2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为公共英语课程,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掌握2800左右的常用词汇(包括英语Ⅰ要求掌握的1600词)以及相关的常用词组;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能够听懂日常生活中发音清楚、语速较慢的简短对话或陈述,并能用英语进行简短的日常交谈;能够阅读中等难度的一般题材的简短英文文字材料,理解正确,,并能够读懂通用的简短实用文字材料,如通知、介绍和广告等;能够写简短的应用文,如日记、信函、通知等。

4.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各专业必修的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技能,并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为学生使用计算机和进一步学习计算机有关知识打下基础。

课程的主要内容:计算机的产生、发展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组成,计算机安全常识等计算机基本知识;信息处理概述,计算机中数和字符的表示方式,汉字输入方法等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使用方法;计算机网络基本概念和Internet使用方法;Word文字处理系统;Excel电子表格系统;PowerPoint电子演示文稿系统;信息安全与网络道德等。

(二)专业基础课模块

    1.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两汉的法律制度;三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2. 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3. 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4.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5.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6.商法

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7.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本课程共五篇二十个章节,课程介绍的史实、人物众多,主要介绍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法律理论和观点,揭示这些理论和观点的内容、本质、作用和特点,阐明他们形成、发展、演变以及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和规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1)掌握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基本内容。

2)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理解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法律理论、观点,批判继承我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遗产、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辨别并吸取其中有借鉴意义的东西,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服务。

3)扩大知识领域,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其他部门法学的理解,并大致了解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思想。

(三)专业课模块

1.合同法

    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论述。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2.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

    3.劳动法学

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4.证据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省必修课程。

课程的主要内容:证据法的概念、性质和地位;证明的对象、责任、标准以及推定和司法认知;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笔录等。

5.律师实务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律师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比较强的学科,同时也是综合性比较强的学科。它对中国的律师制度做了总的介绍,并以中国律师学的种类及全过程为线索,详细介绍了中国律师学的理论和操作方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让学生了解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能掌握相应技巧。

6.犯罪学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研究《犯罪学》这门新兴的学科,对我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战略方针的实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犯罪学》是集各门科学之大成的综合性学科,它不仅涉及到刑法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而且涵盖生理学、心理学、伦理学、统计学,乃至计算技术和病理学等方面的广泛知识,因此,学好这门课程需要有相关的学科基本知识作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掌握《犯罪学》这一边缘性交叉学科的内容。

7.公司法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开设一学期。

《公司法》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程。课程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针为指导,立足我国企业改革以及公司立法的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法为依据,在适当借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公司制度的基础之上,系统阐述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公司法学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更具有实践性的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公司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学习和研究,让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和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公司活动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8.国际贸易法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开设一学期。

《国际贸易法》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程。作为调整跨国贸易的法律规范,国际贸易法课程的开设其意义重大,它不仅能帮助学员了解有关国际贸易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了解不同国家间对于国际贸易所做的法律规定,还能帮助学员明确跨国贸易中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掌握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并能够很好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国际贸易的实际问题和有关的国际贸易争议,以促进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国际贸易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它不但涉及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其有关的国际海外运输与保险和国际结算方面的法律,还涉及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法律,如知识产权法、技术转让法等,甚至涉及各国管理对外贸易方面的法律,如海关法、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以及外汇管理法等。国际贸易法课程系统地概述了国际贸易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涵盖了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以及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问题。国际贸易法课程是一门兼顾理论与实践,以理论为主的课程。各部分内容之间具有相互的逻辑顺序关系,可以说每一部分内容都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9.国家赔偿法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国家赔偿法学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国家赔偿法是行政法学科中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法学的分支学科。国家赔偿法以国家赔偿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从法律的角度来研究国家赔偿的产生与演变、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及具体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学习国家赔偿法,有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有助于改进国家机关工作,打击腐败;有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国家赔偿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律科学。本课程的任务与目的是,使学生理解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知识。具体说,理解国家赔偿法的概念,特征及其产生和发展;国家赔偿方面归责的原则、及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主体范围和赔偿程序;同时理解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种类和数额及我国国家赔偿的具体适用。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我国的国家赔偿法的具体制度规定和实施过程,了解世界其他国家有关国家赔偿方面的制度规定,并能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0.婚姻家庭法学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婚姻家庭法学》是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选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婚姻法》是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准则,《婚姻家庭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是以婚姻家庭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学科,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应用性很强。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及历史变革,掌握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掌握亲属的有关理论,掌握结婚、家庭关系、收养、离婚的法律规定;能够运用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具体问题。

11.税法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税法原理》从税法的基本原理讲述国内外税收法制建设和税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并剖析其中的新观点,并试图通过吐故纳新、推陈出新来推动我国税法学理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全书共分七章,概括地讲了三大问题:

一是税法基础理论,包括第1-8章,这是税法的基础知识;

二是税收征纳制度,包括第914章,其中蕴含着大量的有关税收征纳和管理的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从而为税收征纳主体双方的实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提供了重要的程序方面的保障;三大税类及其法律制度,概括地说明三大税类的概念、特征、类型(分类)以及历史沿革和各大税类中包括哪些税种及其主要内容。

三是税收争讼制度,包括税收复议制度与税收诉讼制度。

本课程的教学媒体以文字教材为主,即课程以《税法原理》张守文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三版为基本教材,同时也是本课程编制教学媒体资源、实施组织教学和复习考试的主要依据。

12.仲裁法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仲裁法学是以仲裁立法与仲裁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本课程分四编十八章,分别论述仲裁制度及其产生、发展、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等,仲裁程序分别论述仲裁参加人,仲裁申请与管理、仲裁庭、仲裁审理和仲裁裁决;涉外仲裁分别论述概述与涉外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分别论述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仲裁裁决的与不予执行。

(四)通识课模块

1.地域文化()(闽台区域文化)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具有地方特色的通识课程,其实施方案、教学大纲均由省电大依据中央电大有关精神结合本省教学情况统一制定,对教学学习过程具一定的指导性。

  闽台区域文化课程是建立在福建电大在闽台文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开设的特色课程,符合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教育思路。闽台区域文化内容丰富,对学员了解闽台之间的历史渊源,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统一,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2.国际礼仪概论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其中电视学时6,开设一学期。

现代礼仪系列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6年下半年最新推出的一系列课程。在目前已有三门课程被确认,分别是“社交礼仪概论”、“商务礼仪概论”、“国际礼仪概论,它们是作为通识课程开出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具备礼仪知识已是人们必需做到的,所以礼仪课程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许多专业的必修课。

随着我国国际交往活动的日益增多,各类人员参与涉外活动的机会与日俱增。涉外活动人员往往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熟知、运用和遵循国际礼仪显得十分重要。本课程知识较为实用,学好它有助于学好和巩固其它礼仪课程的知识。

本课程主要内容:介绍了国际交往活动中各种礼仪及惯例,具体包括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国际接待的礼仪、国际访问的礼仪、涉外人员个人的礼仪等内容。

(五)拓展课模块(略)

(六)补修课模块

    1.刑法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具体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本课程的总体教学要求是: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2.民法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法学课程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事法律,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概述、物权概述、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民事责任。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民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

    民法学应在商法、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课程之前开设。

    3.法学基础知识#

    本课程的学分为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非法学专科毕业的学生接受比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其具备继续完成本科学习的基础,达到我国教育部对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补修课“法学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内容由三部分构成: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本质和类型、法的作用、法的创制和实施、法律意识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等理论;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国际法等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鉴于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还要补修民法和刑法,在本科教育中还要专门学习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课程,作为法学本科补修课的“法学基础知识”对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不作教学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

(七)实践课模块(详见本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四)通识课模块

1.地域文化()(闽台区域文化)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具有地方特色的通识课程,其实施方案、教学大纲均由省电大依据中央电大有关精神结合本省教学情况统一制定,对教学学习过程具一定的指导性。

  闽台区域文化课程是建立在福建电大在闽台文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开设的特色课程,符合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教育思路。闽台区域文化内容丰富,对学员了解闽台之间的历史渊源,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统一,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2.国际礼仪概论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其中电视学时6,开设一学期。

现代礼仪系列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6年下半年最新推出的一系列课程。在目前已有三门课程被确认,分别是“社交礼仪概论”、“商务礼仪概论”、“国际礼仪概论,它们是作为通识课程开出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具备礼仪知识已是人们必需做到的,所以礼仪课程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许多专业的必修课。

随着我国国际交往活动的日益增多,各类人员参与涉外活动的机会与日俱增。涉外活动人员往往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熟知、运用和遵循国际礼仪显得十分重要。本课程知识较为实用,学好它有助于学好和巩固其它礼仪课程的知识。

本课程主要内容:介绍了国际交往活动中各种礼仪及惯例,具体包括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国际接待的礼仪、国际访问的礼仪、涉外人员个人的礼仪等内容。

(五)拓展课模块(略)

(六)补修课模块

1.宪法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系统地阐述了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学习本课程可以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必要的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的基本理论;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和三个文明建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

2.经济法学#

,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主要讲授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各个经济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目前经济法律体系、最新法律规定和解决经济生活中有关经济纠纷的法律规定,为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统计法律制度;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等。

3法学基础知识(B)#

本课程的学分为4学分,课内学时为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非法学专科毕业的学生接受比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其具备继续完成本科习的基础。

课程的教学内容由三部分构成: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本质和类型、法的作用、法的创制和实施、法律意识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等理论;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学、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国际法等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鉴于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还要补修宪法学和经济法学,在本科教育中还要专门学习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学概论等课程,作为法学本科补修课的“法学基础知识”对宪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行政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不作教学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

(七)实践课模块(详见本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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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法学 规则号 090901203010100

学生类型 开放             专业层次 本科(专科起点)

毕业学分 71 中央电大考试学分 47

模块名 模块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要求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型 课程性质 建议开设学期 考试单位

公共基
础课
11 11 1 405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 1 统设 必修 1 中央

2 808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4 统设 必修 3 中央

3 1810 英语Ⅱ(1) 3 统设 必修 1 中央

4 1818 英语Ⅱ(2) 3 统设 必修 2 中央

5 50042 学位外语(法学) 0 非统设 选修 6

6 1750 学位论文指南 7 统设 选修 6

专业基
础课
26 26 7 576 国际公法 5 统设 必修 2 中央

8 585 国际经济法 4 统设 必修 5 中央

9 599 国际私法 4 统设 必修 3 中央

10 1267 商法 4 统设 必修 4 中央

11 2025 中国法制史 5 统设 必修 1 中央

12 2028 知识产权法 4 统设 必修 5 中央

13 2013 中国法律思想史 5 统设 选修 1

专业课 14 10 14 50532 律师实务 3 非统设 选修 6

15 371 法律文书 3 统设 必修 6 中央

16 650 合同法 4 统设 必修 4 中央

17 1012 劳动法学 3 统设 必修 3 中央

18 2041 证据学 4 统设 省必修 2 中央

19 383 犯罪学 3 统设 选修 3

20 517 公司法 4 统设 选修 4

21 586 国际贸易法 4 统设 选修 3

22 604 国家赔偿法 3 统设 选修 1

23 696 婚姻家庭法学 3 统设 选修 5

24 1434 税法 4 统设 选修 2

25 1920 仲裁法 3 统设 选修 4

通识课 2 0 26 51744 管理方法与艺术 2 非统设 选修 1

27 51750 公民文化 2 非统设 选修 1

28 51758 经济学与生活 2 非统设 选修 1

29 51771 养生与保健 2 非统设 选修 1

30 51780 心理咨询入门 2 非统设 选修 1

31 51909 地域文化(本)(闽台区域文化) 2 非统设 选修 1

32 2504 国际礼仪概论 2 统设 选修 1

专业拓展课 0 0 33 51410 中外考试制度比较 3 非统设 选修 4

34 50864 现代管理专题 3 非统设 选修 4

实践课 8 0 35 62 毕业论文(法本) 5 统设 必修 6

36 50185 法律实践(法本) 3 统设 必修 6

补修课     37 382 法学基础知识# 4   补修 1

38 1111 民法学# 4   补修 1

39 1697 刑法学# 4   补修 1


  本文关键词:法学课程,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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