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论文
发布时间:2017-09-22 21:34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在一些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中使用的。结合纠纷发生的各种原因,就能够使用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来将出现的纠纷使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在进行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在本篇文章中主要就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纠纷的防范进行简单的阐述。
一、前言
在最近的几年,我国因为法医病理的司法鉴定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在不断的增加,,随着纠纷的不断增加,使我国的国民之间的信任程度出现问题。因此在这个时期对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对其进行防范变成了相关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在进行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要在鉴定之前签署司法鉴定协议书,并且要将鉴定的内容告知鉴定人员,从而使司法鉴定发挥出相应的作用。
二、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
三、纠纷产生原因
1、由于司法鉴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的原因而引起的纠纷
2、尸体解剖造成尸体毁损或因尸体现象引发纠纷
四、防范措施
1、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
2、提高鉴定工作人员的鉴定水平3、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要进行足够的了解
五、结束语
综合上面文章中对法医病理司法鉴定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相关的单位制定出了一些能够对这些纠纷进行防范的措施,规定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应该要在取得相关的许可之后才能够进行鉴定,并且在鉴定的过程中应该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操作规范进行,并且还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预防这种纠纷,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机构发挥出更强的作用.....
本文编号:90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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