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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执行与强化障碍

发布时间:2016-08-23 07:15

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执行与强化障碍


摘要:中国的性质即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使我国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行政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所以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渠道即设立了行政法。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执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管理贯彻行政法治概论的同时,行政法的完善并强化也应适应社会管理发展的需求。现在,在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与行政法治存在着不适应的不足。解决关键就是增大行政法基础概念的研究,行政法治理论在社会管理中的适应性强化,创新社会管理理念;认清强化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障碍;改善社会管理中强化行政法治适应性;本文在行政法概念与特征,实际运用法律过程内针对性地解决当中的不足之处,对行政法的发展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行政法;社会管理;强化;适应性


一、 行政法的执行 


(一) 认识行政法基础概念

行政主体在行驶职权时,与行政法治监督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即是行政法的基础概念。
(二) 实施行政法的理论及其特征
行政法的执行即是人在社会生活内使用与实现的过程。行政法的重点执行渠道有四种:行政法的执行、行政法的行使、行政法的遵循以及法律监督,可以概括为对行政法的执法、司法、守法以及监控四个方面。
执行行政法含有动态性。 设定行政法的进行过程内,应该与实际情况结合做出适应性的改变,若有违法行为出现,能够及时行驶行政法处罚。倘若不遵循行政法的处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实施;如出现对执行不满的情况,能够利用行政复议等等。所以在行政法的实际执行中,显示出前后的连续与关联性质,能够体现到执行行政法即是动态过程。然而执行行政法也具备整体性,如同《行政法处罚的实施》不仅跟行政有联系,而且跟不同方面的法律息息相关,体现出一个统一的整体,进而执行行政法也含有一定的层次性。
(三) 行政法执行流程
1、 整体考察行政法的实施
实施对执行对象的扩展,例如司法领域或者是其他相联系领域。修订行政法是则必须注意法律的合理性以及冲突性。行政法执行的过程中重视人能否遵循法律,执法部门必须严格实施。行政法能够保障人的利益,即符合法律制定的目的。系统性地执行行政法,则必须对各阶段实施全面的分析,其次则要注重各阶段的联系结合等方面的合理,最后还需重视每一阶段对执行行政法的推动作用。
2、 行政法制的定制
执行行政法由“人治”转变为“法治”道路上,正处在初级时期,参照国外的行政法机制,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从而针对地制定出高效而合理的行政法治。行政法除了必须要的形式因素外,还得含有营养的理论知识,能够达到目前社会行政法的目标,其次能加强行政法治方面的效益,从而建立公平公正的行政法体系,最后满足于我国国情发展的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需要。
3、 合理化的行政执行体系的设立
设立行政法的道路上,明确宗旨为构造公平公正的政府,严格规划政府行使的权利以及职责,,营造出良好的执行行政法氛围。处在行政法的实施时,应该积极听取意见,提供完善的听证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从而修订行政法与其相关法律规定,增大行政法的行政效率以及立法的公平公正。
(四) 行政法执行中的存在问题
1、 对执行流程的考察严重不足
大陆法系创造出中国当今的行政法学。 通过自由主义治理国家,理论性地探讨与研究行政法律制度,不过大陆法系缺陷就是对执行流程的考察不足。旧时的行政法理念是以法律解决技术问题,然而却不重视执行行政法现状的考察。行政法的执行过于在意行政理论能否存在合理性,对于执行的效果却忽视了。
2、 行政法理念根本无改变
中国的行政法具备强制性,导致法治主要通过命令的形式,大多数觉得管理应该更加地严厉,反而忽视了管理与教育的影响。因此,这执行理念不能推动行政法的进行,而且强制命令的手段将会抑制国民的积极性。
3、 更为形式性地执行行政法
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设立行政法的时间更为迟些,大多数的机制还处于不够完善的阶段,导致在实际执行行政法时,较重视形式性的治理手段。由“人治”转变为“法治”的道路上,缺乏法治的传统以及习惯。现在的行政法执行观念过于趋向形式,因此观念不能够达到行政法发展的需求。一步一步地构造完善的行政法体系,参照国外行政法的状况使我国的行政法治更具备合理性、科学性。重视并强调坚持依法行政,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执行行政法的手段。

二、 强化社会管理中行政法的障碍
三、 改善社会管理中强化行政法治适应性的建议


通过获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是一切改变的驱动力,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良好的治理。以上从一些角度分析了近年来我国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新颖观念和举措,但其中也不乏创新带来的新问题。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法治之间适应性的困局必须破解,应当通过完善行政法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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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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