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法治中国梦须要强势法院梦
发布时间:2016-04-28 18:18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杜绝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的行为发生;第二,取消法院内部的案件签发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判的不审,审的不判问题;第三,完善法院上下级间的监督关系,禁止任何形式的指示、请示,严格依照审判监督、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进行监督。修改诉讼法,明确规定上一级法院针对上诉案件或再审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防止司法实践中,上一级法院因为存在个案干预或想推卸责任而任意发回的现象,造成司法公信力低,当事人诉累,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的恶性循环。
综上所述,不仅要建立法院的省直接统一管理,还要从源头上去挖掘影响法院独立、审判中立的深层次问题。着力转变党对司法的领导方式,切实实行好政党、立法、行政、司法的任职分离。通过修改宪法、法律,切实提高法院的社会地位,扩大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范围,赋予法院监督侦查、控诉机关的职权,让法官成为真正天平的守护神。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审判队伍,营造全国上下人人懂法、讲法、信法,用法律的思维和理念来治理国家。只有这样而且必须这样,国家才更加富强,社会才更加稳定,人民生活才更加幸福,法治中国梦也才会更早实现。
本文编号:3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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