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研究生论文 >

试析刑事政策的经验性思考

发布时间:2016-03-19 12:33

  论文摘要 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组织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策略。刑事政策的经验性是指对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的知识,它是人们通过反复实践得来的,是人们在探究刑事政策的实践活动中通过经验的秉性,即积累性、检验性和矫正性而形成和发展的。本文通过介绍刑事政策的概念,刑事政策的经验性,并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例来系统阐述刑事政策的经验性。

  论文关键词 刑事政策 经验性 宽严相济

  一、刑事政策的概念

  “刑事政策”这一概念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便出现在欧洲,其分别在德国的法学教授克兰斯洛德和费尔巴哈的著作中被提出。克兰斯洛德在其著作中将刑事政策定义为“刑事政策是立法者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而运用的预防犯罪、保护公民自然权利的措施”;而费尔巴哈则主张, 刑事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与犯罪作斗争这一目的而采用的惩罚措施的总和,“刑事政策是立法国家的智慧”。 据此可见,起初立法者们习惯于把刑事政策仅仅当成一种立法技术或立法技巧,这便对刑事政策应有的内容及其地位、作用产生了严重限制。我国诸多研究刑事政策学的著作分别对刑事政策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例如马克昌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中将刑事政策定义为:“中国的刑事政策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民主政权,为了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以至消灭犯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一定时期的具体形势,从而制定的能与犯罪进行有效斗争的指导方针和对策。”在杨春洗教授主编的《刑事政策论》将其定义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或执政党依据具体犯罪态势对犯罪行为和犯罪人运用刑罚及相关措施以意图有效地实现预防、惩罚犯罪目的的基本方略。”
  笔者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和社会组织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策略。刑事法律的价值主体是多元化的,各个价值主体之间的需求在特定的情况下无法避免地会出现诸多冲突。如何协调各刑事价值主体间发生的冲突,使他们各自的需求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和合理的限制,是立法人员和执法人员们必须要解决并且无法推卸的任务。刑事政策就是立法人员和执法人员们在完成这一任务时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 刑事政策的适用贯穿在刑事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包括立法刑事政策、司法刑事政策(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刑事执行政策以及其他领域中涉及的刑事政策。其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犯罪,并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

  二、刑事政策的经验性

  (一)什么是经验性
  经验性是科学理论的最为根本的和基础的禀性,也是科学最为鲜明的标志之一。如果一个理论缺乏经验要素便根本无法称之为科学理论。洛克认为:“我们的全部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知识归根到底是源自于经验的。我们对于外界可感物的探究,或者对于我们自己察觉到、反省到的我们心灵的内部活动的观察,就是提供给我们的理智以全部思维材料的东西。” 经验性,即经验的属性,指经验本身具有的特性,包括经验积累性、经验检验性和经验矫正性。经验性不仅是科学理论的根基,同时也是我们人类进步的必须途径,人类对于自然界和科学的不断认识就是经验积累、检验、矫正的过程。经验性使人类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从而推动自然和社会的发展。
  (二)什么是刑事政策的经验性
  刑事政策的经验性是指广大民众对于如何协调诸多刑事法律价值之间冲突的共识的知识,它是人们通过反复实践得来的,是人们在探究刑事政策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人的经验的秉性,即积累性、检验性和矫正性而形成和发展的。刑事政策的经验性需要通过人的经验的积累性、检验性和矫正性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基本刑事政策进行了多次的重大调整,分别经历了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之后实行了“严打”的刑事政策,再到最终确立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调整过程。目前,我国贯彻的基本刑事政策之一便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即我党为了实现预防犯罪和控制犯罪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宽与严相和谐的策略。我国经历了三次刑事政策调整就是刑事政策的经验性在发挥作用。下文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例阐明刑事政策的经验性。
  1.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性。经验的积累性是指人们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对于某一特定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规律性知识的认识,具有渐近性,即逐渐接近事物的真相性。 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性,是指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广大民众关于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的知识具有渐近性。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性一方面包括具体形势政策制定前的积累,即在制定某一刑事政策前要充分了解国情、社会法制情况及广大民众的需求;另一方面包括在刑事政策适用过程中的积累,即关于经验积累与刑事政策介入刑法的适用和关于经验积累与刑事政策介入刑事诉讼法的适用,如司法人员的学历教育、法官的经验积累(例如法官高龄化、岗位轮换、从下级法院中选人高层级法院法官等)。
  自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在刑事活动中(刑事立法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实行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这个政策于1956年被正式提出并予以定型。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与深入开展,社会转型期社会形势复杂,我国的刑事政策改变为严打刑事政策。从1983年发动的第一次全国性的严打运动起到2001年,我国社会共经历了全国性大范围内的严打运动三次,从根本上虚置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中宽大的重要一面,而将“惩办”发挥到了极致。从现实情况的反馈而言,严打的刑事政策并未发挥其预想的效果,可以说严打政策基本上是失败的。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过数次调整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200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提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同时要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此成为了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可见,宽严相济这一基本刑事政策的确立得益于之前各刑事政策贯彻过程中的经验积累,我国几次刑事政策的重大调整过程正是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过程,也是逐渐向刑事政策规律性的知识进阶的过程。总之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过程,是一个国家的广大民众关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逐渐积累共识的过程。


  2.刑事政策的经验检验性。经验的检验性,是指经验具有将人们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性知识能否上升为规律性的知识给予实证的属性。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经验性知识是否能够进阶为规律性知识需通过经验的检验和证实才能加以确认。形式政策的经验检验性是指刑事政策的经验具有将关于如何协调各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能否上升为一个国家广大民众认可的规律性知识给予其证实的特性,体现在刑事政策在刑事活动的适用过程之中。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刑事政策是经过刑事政策的经验检验而上升为我国广大民众认可的规律性知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其适用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刑事政策的经验检验性。首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符合我国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的执政理念。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这种执政理念的巨大变化,,对于我国刑事政策做出调整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和重大的影响力。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张的“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中有严,严中有宽”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其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地节省了刑罚资源。刑罚是国家在治理社会的活动中不可替代的资源,在和平年代时期也同样如此,但是刑罚资源是有限的,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刑罚资源会逐渐减少,不符合人类文明进步潮流的严酷刑罚,会逐渐地被淘汰。 我国对刑事政策做出调整, 改变严打刑事政策实行时一味主张的重刑主义倾向,对于节省刑罚资源有着重要的作用。再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符合广大民众对犯罪的容忍度。近些年来, 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使中国公众对于犯罪的容忍度有所增加,人们逐渐明白刑事政策的主要目标并不是意图通过非理性的、非常规的方法和措施来大幅度减少犯罪, 更不是要铲除甚至彻底消灭犯罪, 而是要预防犯罪、遏制犯罪增加的趋势。因此,通过我国广大民众的经验检验,宽严相济这样一种较理性的、正常的刑事政策就成为了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3.刑事政策的经验矫正性。经验矫正性,即指经验具有将错误的知识加以改正和完善的特性。经过广大民众的经验积累、检验形成的知识可能是不正确的,或者形成时期是正确的但一段时期过后已经不合时宜了。刑事政策的经验矫正性指刑事政策的经验具有在刑事政策与现实不符时对其进行修正的属性。一方面体现在对原来制定的错误的刑事政策进行经验矫正,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已经实行的刑事政策在使用过程中的经验矫正。
  由于广大群众关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主体的欲望需求的共识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以往的刑事政策反映的广大民众关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的知识是与时代脱节的。惩办与宽大刑事政策是由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治斗争策略发展而来,有强烈的政治斗争色彩。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动乱,治安情况严峻,因此中央采取了严打这一政治性、阶级专政性突出的刑事政策。
  但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出,我国社会发展稳定,之前的刑事政策显然已经与时代脱节,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于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运而生。这一过程就是刑事政策对原来制定的错误的行驶证测进行经验矫正的过程。同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后,在其适用过程中仍然需要经验矫正,不断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指导刑事立法方面仍有需要矫正的地方,如我国《刑法》将贿赂罪的标的物限制为“财物”,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这都不利于我国目前对于贪污罪受贿罪的严厉打击。可见,刑事政策的经验矫正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更新广大民众关于如何分配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的过程,不断使之完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刑事政策的经验性是对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的知识,它是人们通过反复实践获得的,是人们在探究刑事政策的实践活动中通过经验的积累性、检验性和矫正性而形成并发展的。刑事政策的经验积累性、检验性和矫正性能够保障广大民众关于如何协调刑事法律价值冲突的共识不断地更新与完善。



本文编号:3599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3599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704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