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价值及其实现
发布时间:2016-03-19 12:38
论文摘要 文件检验作为一种成熟的物证技术,是司法鉴定常用的手段,其检验结论对于司法鉴定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证据学角度分析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效力,归属文件检验结论的法定证据形式,同时对文件检验结果的审查情况进行探讨,深入研究证据对司法鉴定所产生的价值。
论文关键词 文件 检验结论 证据价值
文件检验结论是一种利用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做出的鉴别和判断,其鉴定人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指派或者进行聘请的,所指派的人会根据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和检验,从而得出的一种鉴别结果。这种检验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占据关键地位。
一、文件检验结论的概念
文件检验是司法鉴定中常见的手段和方式,在各种司法诉讼中占据重要地位和作用。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是由感性的认识发展成为一种理性认识的结论性意见,其本质上是一种对文件的分析判断意见。文件检验结论实际上就是文件检验结果,是司法鉴定结果中的科学证据的一种。在司法鉴定实践过程中,文件检验结论通常表现为多种形式,其中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书、鉴定公函、鉴定书等形式加以体现。当文件检验的结果能够满足送检要求时就可以出具文件检验报告,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鉴别和判断。出具文件检验鉴定意见书的前提条件是鉴定人对检验材料做不出明确肯定的检验结论时只能以某种倾向性意见作为参考进行分析。此外,鉴定公函主要是以口头方式阐述检验结果。
二、对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价值分析
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价值主要分为证据效力、质证和认证、法定证据形式三种。
(一)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效力分析
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据效力主要分为证明力和证据能力,其中证明力也是一种证明能力,主要是对证据进行考察,将文件的主要内容认为是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文件检验结论是一种科学的证据,利用科学的手段发现、收集,然后揭示出来的一种证据。
对文件检验结论的证明能力进行考察时候,,其基础往往是证据和案件之间的联系。文件的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主要对案件发生的事实情况进行反映,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映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某种联系,将这些集中起来可以作为对案件事实情况进行认识的证据。文件检验的研究对象是文件物证,在专业技术手段的辅助之下可以反映物证和案件之间的客观联系,容易让人们对案件的结果顺利接受。证明能力的大小往往受其科学可靠性的影响,对于文件检验结果的证明能力大小的衡量主要依靠检验结论的可靠性,其受到科学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文件检验结论的可靠性进行考察时候,首先应该对文件的检验人进行考察,包括其资质、检验方法和手段以及仪器。其次,需要判断送检材料的客观真实性,对于有疑问的检验材料进行排除。最后,还要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客观标准是否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只有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到具有实践检验文件的检验结论。一般情况下,检验材料和检验样本的真实性对于文件检验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样本不真实时,检验结论也会出现问题,对于检验本身有着较大的影响。当检验文件相同的条件下,面对不同的检验机构,检验结论会出现不同的情况。此外,文件检验结论的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源于检验结论是人对事物的认识,其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主要受到检验人的认识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影响,检验人员认识不足或者是受到其他因素影响时即使其专业知识相对较高也会导致检验结论的可靠性受到影响。
文件检验结构的证据能力需要证据满足诉讼活动对剧本的要求,也可以是具备准入资格的文件。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只有具备证明能力才能够得到法律上的允许,才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一般都是诉讼人或者是相关诉讼人员提供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只有在符合法定采用标准或者是具备法律对证据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够被采用,才能被纳入到法官认证的范涛,而不是证据能力的考查范围。证据材料如果不合法,即使其具有证明案情的能力,还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文件的检验结论必须和案件的事实相关联,只有在合法的情况下才具有证据能力。其中文件检验的客观性主要建立在文件检验依据原理之上,同时还需要在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上有一定的科学性。只有依照可靠的检验技术和科学的检验原理才能确保分析的客观性和标准性,最终得到客观的检验结论。对于文件检验结论的客观性进行判断时需要从物质本身的客观反映进行判断,还需要综合考察判断依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文件检验结论的关联性间接表现为证据的关联性,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需要与提供案件的事件和争议事实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考察证据资格的重要方面,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案件事实和案件的关联性仅仅是证据与案件待证事项关系的存在,不能将其作为事项内在的特征。文件检验结论的关联性主要是看检验结论在案件证明过程中是否具有确定的帮助作用。当一些可疑文件作为案件的物证时,文件结论往往对诉讼双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判决。文件结论的合法性间接表现为案件证据的合法性,无论是何种证据,都要其形式和来源符合案件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二)检验结论的质证和认证形式
检验结论在法庭审核中的质证和认证主要是对不可靠的检验结论的屏蔽,确保被采纳的检验结论不存在任何问题。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来讲,质证就是指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核过程中就出现的证件进行对质和核实的一种活动方式。认证是指对案件进行审判过程中法官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判断,以此来确定证据能力和效力。简言之,认证就是法官对证据的认定,通过该种方式来确定证据力的大小。当法官在进行文件检验时候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不能顺利进行检验时,可以通过诉讼双方在法庭上的有效质证帮助他们对文件检验结论进行取舍的判断。
文件检验结论的质证和认证主要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是对检验机构的质疑和认定,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对鉴定人的法定资格有了明确的取得方式,要规定了鉴定人的知识和经验等,所以,法官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时有一定的章程可遵循。此外,文件检验结果程度的可靠性取决于其分析方法的可靠性,如果采用的仪器和分析方法比较可靠,其结论也就比较可靠。同时,检验人员的主观性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我国法律应该对检验人和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做出的检验结论进行回避。其次是对检验材料真实性的质疑和认定,诉讼过程中,检验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合法性都会使得检验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受到直接的影响。检验材料真实性出现问题时就会导致检验结论出现错误,此外,检验材料准备不够充分时也会对检验结论的准确性造成影响。所以,需要确保材料来源的可靠,材料的送检和提取过程要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和检验者本身的要求。在材料质量和数量上也要严格把关。当材料的检验出现问题时,可以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对检验材料和样本进行处理,然后实施统一的保管。对于文件的检验应该按照无损到有损的顺序进行检验,对有损的材料进行检验时应该详细说明其检验条件和方式,才能保证材料样本保管的适当性。紧接着是对材料合法性的认定和质疑,对于程序合法性的审核需要本着程序正义的原则进行审查,一旦检验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甚至是步骤出现问题时,检验内容就会出现不合法的现象,检验程序也会不合法,最终导致检验结论不会被采纳。因此,检验程序的合法性是检验结论合法的重要保障。最后是对检验方法的认定,看其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定标准。
(三)文件检验结论的法定证据类别归属
一般人认为对于文件的检验结论应该归属于鉴定结论的范围之内,实际上采用这种归类方式往往不会符合客观事实的要求,一定程度上还会造成错误的认识,会影响到诉讼证据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对诉讼实践带来众多的问题隐患。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得知,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证据法,一些关于证据的立法通常是以法律规范文件的部分形式而存在的,体系也是比较完整的。诉讼法依据证据在诉讼中的主要作用将证据划分为七种类型,主要有人证、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解、检验笔录和视听资料等。从证据学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将文件中的检验报告可以归纳到结论的鉴定范涛,一般将文件的检验书或者是检验公函作为鉴定咨询结论并非证据进行使用。划分证据类别的归属时,一般将文件的检验报告纳入检查笔录的证据当中,这样进行分类的理由在于勘察检验笔录实际上是对检查活动进行客观记载的事件,这样划分是因为检验报告和勘查笔录不具有证据学上的区别意义。此外,通常将文件检验的鉴定书归属于鉴定结论的范涛之中,文件检验书不会被作为一种诉讼证据进行使用。
三、文件检验结论证据价值的实现探讨
文件检验结论是检验人认识的结果,虽然其本身具有科学性,但并不能说明该检验结果就是正确的,就是科学的。在案件的审查中,受到技术上局限性的影响,诉讼双方往往会对案件的可靠性存在争议,即使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会对案件的其他因素存在疑惑。当可疑文件相同而出现的检验结论不相同时,诉讼双方的质证能够帮助一些缺乏专业知识的法官来决定文件的取舍。所以文件检验结论证据价值需要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进行实现。
(一)完善质证法律制度
可靠的文件结论在做出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科学的检验方法,更需要具有严谨态度的检验人员,所以对于文件检验结论的质证和认证关键需要完善检验人员出庭询问制度,确保检验人员运用方法的可靠性,能够明确说明其检验具体过程和现象,同时对检验结论可以接受人们的质询。
(二)拓展质证认证的途径
采用多种质证认证方式对文件材料进行识别,以确保检验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检验程序的合法性。对检验结论文本进行审查时需要确保其符合法定的格式,在内容和条理上比较科学可靠。要看文件结论文本是否符合法定的文本格式,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具有充分的根据和较强说服力的论据,结论文本的条理是否清晰等。
质证认证的准确性一定程度上受到检验人员的资质的影响,所以拓展质证认证就需要提高检验人的技术水平,同时重视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的资质问题。
文件检验结论有助于促进检验技术标准化和检验质量的规范性。但是为了保证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规范性,需要减少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的盲目行为,采用客观的鉴定意见,理性看待科技证据。此外,还需要树立科学的证据观念,司法实践中的案件信息往往会超出生活范围的经验范围,裁判者在判断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主观臆断,需要寻求专业人员进行帮助,争取真正意义上实现检验结论的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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