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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女报人与中国女性的人格转型研究——以康同薇、秋瑾为研究对象

发布时间:2016-04-21 07:10

第 1 章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传统女性人格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女性的人格与生活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与压抑,中国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物而存在,失去了其应有的人格属性。


1.1 人格的形成与女性人格

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人格。那么,为何每个人的人格都会有所不同,但却又有部分的相同呢?也就是说,是什么决定并影响着人格。

1.1.1 人格的形成

黄希庭认为,一方面,人格的形成离不开个体的遗传生物基础,由于每个人遗传基因都有所不同,因此所形成的人格也会有所不同。另一方面,个人的成长环境对人格的形成也产生着重要影响。

从还未出生开始,个体就要受到胎内环境的影响,这主要取决于母亲的健康程度。出生后,个体受到的最直接影响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费茨帕特里克和她的同事通过研究归纳出了四种类型的家庭模式——共识型、多元型、保护型、放任型,每一种模式中父母对待自己子女的方法都有所区别,有的崇尚开放式的管理,有的则选择严加看管的保护方式,儿童人格的塑造,往往会受到家庭的氛围、教育方式的影响。当儿童进入六岁以后,将会进入学校接受教育,这一阶段学校教育开始对个体人格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学校的德育可以帮助学生形成一定的价值观;智育能使学生的智力得到开发,开拓学生的视野,帮助其掌握新知识;体育可以锻炼学生的身体,增强他们的体格,磨砺他们的意志力。此外,学校里师生之间的相处、同学之间的相处,都对个体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作用。最后,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所以人这一生不可避免都受到了社会的影响。社会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个人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往往会塑造出不同的人格;个人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也会有不同的行为特征。此外,个人人格塑造,还会受到所处的社会团体、所具有的社会意识形态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体的发展进程中,环境不断地影响着人格和行为。人格的形成离不开环境的影响。但是个体对环境的影响并非被动地加以接受,而是能主动地作用于环境。个体与环境的动力交互作用随时随地都在进行着。”也就是说,一方面个人的发展受到了其所处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个人也反作用于环境,正是在这种相互影响之中,塑造了一个人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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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国传统女性人格的压抑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世界文明古国,有着极为璀璨的文明与历史。但是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从原始社会进入父权制到近代以来,中国女性的人格与生活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与压抑,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物而存在,失去了其应有的人格属性。

1.2.1 中国传统女性人格压抑的根源

众所周知,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是以男性为本位的社会,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结合在一起,编织了一张无形的网束缚了女性的独立人格,使她们自卑、自贱而不自知。具体而言,中国古代女性人格的压抑、被扭曲和蹂躏的命运主要是由社会分工方式、封建宗法制度、儒家文化等合力造成的。

首先,社会分工方式导致女性不得不依附于男性。从“母权制”进入“父权制”后,男性成为了统治者,女性沦为依附男性而存在。这种人格上的倾斜,在中国社会里有着深刻的经济基础,这与社会分工的方式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社会分工方式为男耕女织,其经济内涵则是农业结合家庭手工业。但是,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直以来的经济根本,农业生产的收入占据了百姓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商业则一向受到轻视,女性在家庭中的手工业制品到市场上售卖得到的钱只是很少部分。因此,在这一分工模式中,男性无疑是占有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女性只是作为附属存在。正如朱义禄所说,“男耕女织的模式,使男女两性分置于完全不同的社会角色,其人格意义上的男尊女卑因得到经济、政治的支持而长久存在。”在以农业为根本的封建社会里,女性在经济上是难以取得自立的,只能依靠并附属于男性,锁闭在家中,并由此形成了内向、顺从、封闭、依赖的封建女性人格。

其次,封建宗法制度对女性造成了多重压迫。中国到周朝时,较为完备的封建宗法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封建宗法制度极力束缚女性,在财产、伦理等多方面都进行了约束,女性的独立人格在一整套宗法机制下受到了压抑。在财产上,“家庭与社会的财产、财富全部计算在男子的名下,按着严格的辈份、嫡庶关系确立尊卑、明确递继。”宗法制度规定,女性在家庭中不能享有任何私有财产,失去经济独立的女性只得借助婚姻或者血缘关系,顺从、依附于男子,沦为男性的奴隶;在伦理上,宗法制度要求“女子无才便是德”,只需依附于丈夫,不需要有太多的才能;在婚姻上,强调“夫为妻纲”,在法律上也把女性视为其丈夫的依附物看待;在政治上,严禁女性从政,将女性排斥于政治权利之外。妇女处在最低的等级,深受着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这些从根本上都压抑了女性人格的主体性,导致女性地位的卑下和广大妇女被多重奴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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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康同薇与维新时期“新贤妻良母”人格的塑造


1840 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陆续与外国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封锁的大门被打开,清王朝风雨飘摇,百姓生活疾苦,传统女性人格也在这一复杂的历史环境中开始了变化。19 世纪末,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发动了维新变法运动,女性问题作为社会改革之中的重要问题,历史上第一次被列入社会议程之中。在维新运动的思潮中,出现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批女性新闻工作者,她们通过报刊舆论,号召广大女性从传统封建势力的压抑之中走出来,实现从传统女性人格向“新贤妻良母”人格的转变。


2.1 康同薇等第一批女报人出现的历史背景

众所周知,在中国上千年的封建社会时期,由于政权、夫权和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女性长期受着巨大的压抑,女性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到维新变法时期,这一状况出现了改变,部分女性开始冲破传统观念的樊笼,追求一种新的女性人格,中国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批女性新闻工作者也在这一时期出现。对于中国出现的第一位女性报人,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戈公振、方汉奇等一批学者认为中国第一个参与报刊活动的是裘毓芳,而宋素红等一批学者认为中国新闻史上第一位女性新闻工作者是康同薇。但无论是裘毓芳还是康同薇,中国第一个女报人在这个时期的出现,都与鸦片战争后中国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一系列巨变有着深刻的联系。

2.1.1 政治危机的冲击刺激女性意识觉醒

在 1840 年英国用弹炮敲开中国大门后,整个社会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1851年 7 月,洪秀全揭竿起义,吸引了各个阶层不得志人士的太平天国军一路势如破竹,1853 年 3 月攻占南京,其军事胜利达到了巅峰。在这种情况下,太平天国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其中明文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同时,“(1)设女子军事组织女营,组建女军,与男子同担抗清重任。(2)设女馆,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学习生产技能。(3)设文武女官,通过考试选拔妇女人才。(4)革除残害、歧视女性的陈规陋俗,如禁缠足、禁娼妓、禁民人纳妾、禁买卖女婢等。”太平天国针对女性这一系列的改革无疑是具有进步性的,这些举措使女性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但随着太平天国起义的失败,这些关于女性解放的措施也随即烟消云散。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太平天国遭遇了失败,但关于女性解放的思想也在动荡的中国得到了传播,传统女性人格在太平天国时期也得到了初步的突破。

与此同时,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犯与清朝军事上的连连失利,也使统治者和士大夫观念发生了变化。两次鸦片战争与太平天国的冲击,让清朝一些官员看到了内忧外患的形势,以奕訢、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藩等为代表的一批洋务派意图通过学习西方列强的先进工业,来增强清朝军事实力,填补日益空虚的国库。从 19 世纪 60 年代开始,洋务派前期打出了“师夷长技以自强”为口号,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发展军事工业;后期以“求富”为目的,学习西方商业形式,发展民用工业。洋务运动虽以失败告终,但其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兴起、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大事,市民政治意识开始觉醒,政治参与的愿望和要求也不断提高。社会风向的转变,也客观上促进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和传统女性人格的转变,为中国首批女性新闻工作者的出现及其人格的转变奠定了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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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康同薇对传统女性人格的突破

在中国近代第一批女报人中,康同薇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人格与思想在维新变法时期的先进女性知识分子中具有代表性。康同薇生于1879年,字文僴,号薇君,广东南海人,维新变法运动领袖康有为之女。在成长过程中,康同薇深受维新变法思想的影响,其人格逐渐趋向一定程度的独立,较之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女性人格已有了极大不同,冲破了传统女性人格的藩篱。

2.2.1 康梁思想对康同薇的影响

甲午战争中清王朝的溃败后,随着民族危机的进一步加深和西方文化传播的深入,一部分有识之士开始反思中国的制度文化,并将女性问题放上了社会重要问题的议程之上。维新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知识分子以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把妇女解放和拯救民族危机联系在了一起,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女性人格解放的主张。康同薇深受到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维新变法思想的影响,这也成为了她人格转变的思想根源。

作为新运动的领袖之一,梁启超高度重视女性解放,认为中国妇女在强国保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对于国家的长久兴盛具有重大意义。他痛斥缠足之俗,“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疡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他认为缠足摧残了女性身体、阻碍了女性独立,指出如果缠足恶习不废除,那么广大女性便不能很好的相夫教子,导致生子多愚弱,在外敌入侵时便只能任人宰割。因此,要想先救国,就要先救种,要想救种,就要先废除缠足之俗,缠足对国家和民族的危害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梁启超在呼吁戒除缠足外,还系统论述了兴女学的重要性。他认为,兴女学是传统女性人格转变的核心因素。长久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观念深入人心,使得中国女性长期被束缚在家中,足不出户。而这种广大女性不具备知识的情况,在梁启超看来正是造成中国衰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梁启超提出,要强大国家,要民族复兴,则必须要从兴办女学开始。他认为兴办女学有四个好处:一,女子有知识就可达成就业,就能实现每个人都靠自己双手养活自己,从而达到国家的富强;二,女子学得知识就能更加明白事理,能够帮助丈夫修身明志,家庭就会愈加和睦;三,妇女学得知识,便能更好的培育子女后代;四,更有利于胎教,进一步实现强国保种的目标。梁启超在他的《倡设女学堂启》一文中,明确地提出了“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的“新贤妻良母”人格,意图通过兴办女学使广大妇女更好地“相夫教子”。他所倡导的“新贤妻良母”人格对广大女性提出了要求:“从为一个家庭而生存,变成为社会承担一定义务,为善种保国作贡献;二是不惟酒食是议,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夫教子的能力;三是改变在家庭中为奴为仆的地位,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简而言之,就是既保持传统美德,又具备现代知识,德才兼备,辅助丈夫、教育孩子,做新时代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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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秋瑾与辛亥革命时期“女国民”人格的塑造..................27

3.1 秋瑾等一批女报人人格转变的背景.............27

3.1.1 社会形势的转变与新旧论战............27

3.1.2 教育的振兴与女性留日热潮................29

第 4 章 清末女报人人格转型的历史意义和当代启示.................40

4.1 历史意义.............40

4.1.1 成为封建王朝灭亡的众多因素之一..................40

4.1.2 推动了中国女性追求人格独立的进程...................41


第 4 章 清末女报人人格转型的历史意义和当代启示


“人格结构的不同投射在社会结构上,表现出社会结构的不同,即表现为人的物质活动、社会交往活动和精神活动之间关系的不同,从而使人性具有不同的历史形态。”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也造就着不同中国女性的人格特点。封建社会造就了中国女性的依附性人格,而清末社会的风云突变,也造就了从 1895 年到 1911 年短短 16 年内女性人格的两次转型,这种人格的变化在女报人身上展露无遗。清末女报人与中国女性人格的两次转型,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还为当今中国现代女性人格的塑造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4.1 历史意义

马斯诺曾说,“对大部分的人而言,自我认知与自我改善是十分困难的事,它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长期的挣扎。”②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中国女性长期处在一个不自知也无法改善的境地,过着被压抑的、束缚的悲惨生活。直到清末,随着社会政治的巨变和西方先进思潮的传入,一批女报人率先站了起来,她们通过报纸将其自身人格的转变展现出来,并积极宣传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新型人格,推动了中国女性追求人格独立的进程。受到影响的部分女性也开始放眼看世界,积极加入到社会革命之中,加速了清朝的灭亡。

4.1.1 成为封建王朝灭亡的众多因素之一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产生了“政治法律上、文化教育上、社会地位上、伦理道德上、婚姻家庭上以及风俗习惯上一系列男尊女卑的现象。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摧残又使这一现象加剧。”广大的妇女受着深重的压迫,失去了其应有的人格。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广大女性仍处在封建宗法制度的束缚之下,受到了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压迫,政治上受到排斥,经济上依附男性,婚姻上没有自由,还受到了形体上的摧残。

到 19 世纪末,政治的控制逐渐式微,先进思潮的大量传入,中国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批女报人。她们兴办报纸或为报纸撰稿翻译,以天赋人权为武器,抨击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专制制度,号召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放弃裹足,并成立了很多不缠足团体,积极推动维新变法和女性的解放。她们的行为不仅使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由,争取人格独立,还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思想根基。到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女性办报进入了第一次高潮,一批有学识的女性纷纷办报,宣传自己的妇女解放和人格独立思想。她们以男女平等为根基,号召女性经济独立,勇于进行家庭革命,并将自身人格的解放和独立与国家社会的解放联系在一起,要求广大女性积极参与到社会革命之中来。在她们人格的感染下,先进妇女开始走出家庭,投入到反清革命斗争和组织女子军事团体之中。女报人秋瑾还让女学生进行军事训练,组建女子军。1911 年的黄花岗之役,也有大量的妇女参加了起义行动。“据不完全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十几年间,投身革命斗争的妇女活动分子,有姓名可查的达 380 多人。”孙中山高度评价了妇女对革命的贡献:“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于各省志士媲美。”并称“此次革命,女界亦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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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中,构建的人格也不尽相同。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由于封建宗法制度以及文化礼教的影响,广大女性深受到多重压迫,在社会上封闭自锁,在家庭上依附男性,在精神上自卑忍耐,在肉体上忍受痛苦,失去了其作为人应有的人格。到 19 世纪末,随着封建政治力量的式微和西方女性解放思想的传入,我国出现了第一批女性新闻工作者,她们大多是出生在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家庭,如康同薇为康有为的女儿,裘毓芳是裘廷梁的侄女等,其余还有一些同情维新变法的妇女知识分子。她们深受维新变法思想的影响,开始了一系列与报业有关的活动,如康同薇在澳门《知新报》从事翻译工作,裘毓芳与其叔父一同创办了《无锡白话报》,陈撷芬在上海创办《女报》,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女报人陆续进入到报业之中工作。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中国第一份以妇女为对象的报纸——《女学报》,主笔全部由女性担任,包括康同薇、李惠仙、裘毓芳、张蕴华、沈和卿等人,她们是我国最早的女性新闻工作者。她们自身人格的建构冲破了封建束缚,提出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女性教育等主张,力图唤醒广大受压迫的女性群体。但她们对新型女性人格的塑造是围绕着“保种”这一核心而进行的,发扬的是梁启超所提出的“新贤妻良母”人格,虽然冲击了长期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开启了中国女性追求人格独立的进程,但其继承的仍然是传统理念中“相夫教子”的精神,女性人格的独立还远远未能实现。维新变法失败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兴起,以秋瑾为代表的一批革命派女报人登上历史舞台,并出现了第一次妇女办报的高潮。她们继承了维新变法时期所宣传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观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自身的解放与国家的解放联系在一起,号召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社会革命之中来。在她们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寻求自身的解放,投身到推翻腐朽统治的革命之中,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推动了中国近代以来女性寻求自身人格独立的进程,为五四运动时期所塑造的“超贤妻良母人格”奠定了基础,也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女性人格解放提供了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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