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在物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同时,对精神产品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的逐渐加大,文化产业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日益突出。
作为文化领域的瑰宝,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了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人类的伟大智慧,代表着文化在人类精神领域成长与发展的水平,被文化史学者们赞誉为“一个民族记忆的活化石”。
我国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国家。至目前,我国已有 38 个项目入选。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属性不同,“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载体,“传承”是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活动。“人”在创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财富的同时,也在拥有和享用着非物质文化财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和传递主体,“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灵魂。
本文从调研辽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下简称为“非遗项目”)传承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现阶段辽阳市非遗项目在人力资源开发活动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并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模型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的整体水平,并且希望可以由此切入,由点带面地拉动辽阳市特色文化产业的振兴,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1.1.2 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关注。本文选取辽阳市的代表性非遗项目进行展示,可以使读者对辽阳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演进的总体情况形成初步认知,近而激发进一步关注的兴趣;通过研究梳理目前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的整体现状,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可以强化从业者对于科学开发非遗项目人力资源的主观重视程度,也能促使当地政府和机构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于非遗项目的传承推广以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对非遗项目的人力资源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丰富特色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方式方法。与以往的传统产业相比,文化产业的主要推动力是知识、技术和创新能力,其人力资源开发的方法和策略也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通过对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在开发活动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于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思路、丰富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手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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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觉醒较早,对于相关领域的问题研究,多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根据 Cambridge Journals online,Cross Ref Research,Current Anthropology 等英文检索网站查询的结果,发现国外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的研究集中在如下几个方向:
(1)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相关
皮特·J·纳斯(2005)在《人类的口头艺术与非物质遗产的杰作》中,对非物质遗产的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如文化空间、文化记忆、民间口头艺术等。魏姆·范泽滕(2004)在所著的《创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术语》一文中,阐述了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术语在该领域概念研究中的必要性。玛丽莱娜·魏科(2010)的《从物质到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以及阿道伯·阿科波特(2004)的《融汇非物质文化遗产 打造与以往不同的文化新形态》等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特点进行了介绍,并且对比分析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各自独特的表达形式,最后罗列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中必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2)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和法律相关
本杰明·莫里斯(2014)的《对抗遗忘:以萨福克郡的邓尼奇为例》一文,阐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脆弱性与潜在巨大价值并存的存在状态,强调了法律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杰尼特·布雷克(2008)在《国际法对民族传统语言的保护与促进》一文中,探讨了法律对民族传统语言保护和继承的影响,并且强调了法律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语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温德·温德兰德(2004)在《挑战未来前景: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一文中重点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结合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现状,指出了非遗项目知识产权在法律层面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以及未来的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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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
2.1 相关概念
2.1.1 非物质文化遗产
1950 年,为了区别于“有形的文化财产”,日本在《文化财保护法》中首次提出了“无形的文化财产”概念,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最初表达。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第 32 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明确的定义,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国际间开展非遗保护活动最为重要的文件。我国在 2004 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依据此公约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2005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该意见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和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2.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非遗项目传承人
无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还是我国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都从概念上诠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民族想象力、创造力的宝贵结晶,是人类智慧的传承,是文化多样性的代表。有别于有具体形态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摸不着碰不到的文化珍宝。作为一种活态文化的典型代表,“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载体,“传承” 活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基本演进模式。人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始创者和享受者,更是保护者和传承者。“人”一旦不复存在,这些曾经的文明形态也将灰飞烟灭。
我国学术界对于界定非遗项目传承人定义的见解颇多,有学者认为“所谓传承人就是在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的传承过程中,能够代表某项民间或民族文化传统厚重底蕴的人,也可以是掌握精湛技艺、杰出技能,被族群甚至社会公认的具有权威代表性的人”;也学者认为“非遗项目传承人,是指那些在非遗项目传承的过程中,能够亲身表演非遗技艺、亲手制作非遗产品,并有主观意愿将自己所掌握的卓越技能进行传授的自然人或者特定群体”。虽然上述这些观点在表达上各有侧重,但它们在认定非遗项目传承人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群体或个人”方面达成了共识。这与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定义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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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人力资源开发理论
开发人力资源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科学。其内容涵盖了社会、心理、管理和经济等众多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人力资源培训、激励和人力资本等理论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代表性理论。
2.2.1 人力资源培训理论
人力资源培训,是指组织为业务开展以及满足培育人才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各种方式对成员进行培养和训练的管理行为,其目的是使组织成员的知识体系得到不断开拓、技能得到持续更新,从而提高组织效率,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人力资源培训能够激发组织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改进组织成员的态度和行为,是组织适应新形势要求,使成员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或胜任更高级别职务的有效手段。
迄今,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理论的演进已经经历了传统理论时期、行为科学时期、系统管理时期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的国内外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主要如下:泰勒认为,对工人进行科学地挑选,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之成长,是进行科学管理必须遵循的普遍原则,对企业的绩效提升具有显著的支撑作用。乔治·韦斯特指出,培训的实质就是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即为了保证员工和团体的工作效率,对其工作、知识、技能进行丰富和提升的过程。徐汪奇对人力资源培训的理解是通过科学的方法,使员工在“知识、技能、能力和态度”四个方面的行为方式得到增强,以确保员工能够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或质量完成所担负的工作和任务。艾伯特·班多拉进一步指出,人力资源培训应与组织的薪酬奖惩制度挂钩,员工只要掌握了新的技能或知识,并能够熟练运用,就可获得规定的报酬,这样既可鼓励培训态度认真、效果良好的员工,又可使培训效果不佳的员工得到激励,通过观察和效仿重新树立培训动机,从而达到提高自身培训效果的目的。
虽然在人力资源培训理论发展的不同时期,中外学者的研究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从上述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人力资源培训理论目前在总体上已趋于成熟,其概念可以归纳为:人力资源培训是企业和组织培育成员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作为企业和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重要环节,人力资源培训通过讲授和指导操作,使成员具备企业和组织所期望的素质并最终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这对于指导企业和组织的经营管理实践活动现实意义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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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辽阳市代表性非遗项目及传承情况概览 ................. 18
3.1 辽阳市代表性非遗项目 ................. 18
3.1.1 辽阳民间鼓乐(国家级) ............. 18
3.1.2 辽阳二人转(国家级) ................. 19
第 4 章 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问题及成因 ............ 25
4.1 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25
4.1.1 人力资源培训开发整体水平较低 ............... 25
4.1.2 公众对从业者社会地位的认可程度不高 ................. 26
第 5 章 对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的建议 .............. 32
5.1 非遗项目自身 ................ 32
第 5 章 对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的建议
5.1 非遗项目自身
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内因主体,非遗项目自身应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实现从业者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
5.1.1 传承人应积极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传承人要主动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精进相关技艺,并且要拥有乐观的心态和充分的文化自信,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确保传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在认真履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义务规定的同时,还要有意识地行使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如知识产权保护等。逐步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保护好从业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保障好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继承和创新时,务必要保持其本真性和完整性,面对短期经济利益的诱惑,一定要擦亮双眼,万万不可急功近利,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保护性”地破坏。
5.1.2 技艺传授的形式和内容应与时俱进
在传统的师徒一对一传授中,学徒的学习过程十分艰难,大多需要靠自己的多看、强记,有时还要进行偷师学艺。师父传授的招式多是程式化的内容,从程式化到举一反三,则需要学徒反复地进行实践摸索。而现代的技艺传授模式应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普授阶段,属于启蒙教育,由传承人或老艺人对新学徒进行一般性的技艺传授,达到普及和推广的目的;第二阶段则是专授,就是将在普授中脱颖而出的高水平学徒选拔出来,再经由名师点拨提高。这样的师徒传授将不再局限于传统技艺的传授,而更是风格流派的传承。名师不会仅仅满足于学徒传承其技艺,更会要求高徒习得其流派的风格精神。老艺人的风格流派是艺术个性化的最好展现,是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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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
本文从对辽阳市代表性非遗项目的人力资源开发现状着手展开调研,总结归纳出辽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力资源开发活动目前面临的四方面共性问题,即:培训水平整体较低、公众对从业者社会地位的认可程度不高、技艺传承推广所需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教育机构等社会力量培养的人才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通过进一步分析,本文得出上述问题的主要成因是: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不够规范、从业者自身素质不高、地方政府对人力资源的经营管理观念落后,缺乏开发人力资源的全局意识。
最后,依据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理论模型,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地方政府和机构、其他社会力量这三个关键的人力资源开发主体的角度,提出改进辽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力资源开发活动的对策和建议,,即: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应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培训模式应进行社会化拓展,传授的形式和内容应与时俱进,应尽快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对于地方政府和机构而言,政府和机构应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尊严的生存状态,应建立引进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的制度体系,应创新人才的管理使用策略;应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开发合力。
对于其他社会力量而言,教育机构、大众媒体和科研机构等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互惠互助,实现辽阳市非遗项目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整体提升。
笔者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可以使读者对辽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初步的认知。同时,笔者也希望通过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的交叉重组,进一步拓展地区特色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思路,丰富中小城市文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方式方法。如有疏漏和不周之处敬请指正。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6175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61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