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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

发布时间:2017-02-21 15:40

  本文关键词:国家级星火计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

权力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权力来源 中央下放到县(市、区) 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 嘉善县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 0573-84127336

责任处(科)室 科技合作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4127336

办事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次

办理地点、时间

嘉善晋阳东路568号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8:30-11:30 13:30-17:00

本事项为“部分委托下放”。

本事项已完全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办理,市级一般不提供办理,请切换到所在县(市、区)站点查看办理。

本事项已交县(市、区)属地管理,市级一般不提供办理,请切换到您所在的县(市、区)站点查看。

本事项因有关规定限制,暂不提供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

下载:[空白表格]

纸质材料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

必要

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报告

下载:[空白表格]

纸质材料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

必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下列事项的投入:(五)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

2、《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七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应当用于下列事项:(九)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十五)为国家和省在本地实施的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提供配套支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18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基地)审批。实施机关:科技部。”

4、科技部《关于印发<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2〕1号)第十二条:“科技部在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确定实施单位。”第二十条:“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的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进行认定,并负责编制国家级年度星火项目计划……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认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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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国家级星火计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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