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1 17:06:21 点击数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地址为:“→科研项目结题申报评审”,,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
(二)帐号
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科研处获取。
(三)上传材料及要求
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上传文档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上传申报评审书”实际上指的是上传“终结报告书”,而申请评审书只能作为附件进行上传。
2.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
3.中期检查报告书;
4.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盖有省教育厅公章);
5.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6.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
7.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请扫描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进行上传,专著请扫描封面、目录及标注页即可,专利、获奖等成果扫描后上传;
8.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纸质材料
1.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A4纸)交所在部门审查,并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交所在部门汇总。
2.材料装订顺序请按:
(1)封面;
(2)结题材料目录;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4)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
(5)中期检查报告书;
(6)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
(7)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8)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
(9)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10)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3.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著作、教材或其它材料请提供3本(册、件),数据库光盘请提供3张,并且粘贴在结题材料的后面
4.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及《结题汇总表》报送科研处118室,逾期不候。
注: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必须严格一致。
联系人:田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30887
电子邮箱:hnjmkyc@126.com
附件:1.结题材料封面
2.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项目终结报告书
3.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
4.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改/科研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5.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6.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16年12月21日
本文关键词: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4447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jj/244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