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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5消费者权益日 2014年四川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蓉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9 13:04

人民网成都3月14日电 (王思涵)今天上午,2014年四川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新华宾馆举行。四川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表示,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

今年既是适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又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年。20143.15消费者权益日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去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党委会修订后,将于明天3月15日正式实施。

今天的会议上,万鹏龙总结回顾20年来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共商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大计。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万鹏龙提出: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重点改革与贯彻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相符的原有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和修改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登记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实现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相互对接,努力形成多元化维权机制。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20143.15消费者权益日”万鹏龙说,“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



本文编号:127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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