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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行政许可流程图_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6-10-06 12:26

  本文关键词: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赣 路政许申告( ) 号

于 年 月 日向我机关提出的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他人)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路政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多份,一份存档,其余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第 页共 页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事由: 工作人员 记录人 所在单位 陈述申辩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所在单位: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陈述申辩人意见及签字: 记录人签字: 工作人员签字: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法定除外期间通知书

赣 路政许期除通( ) 号

你(单位)申请的 的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已于 年 月 日受理。根据 的规定,依法需进入(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为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依法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办理的期限内。

特此告知。

路政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存档)

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

赣 路政许听告( ) 号

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路政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听证费用由本行政机关承担。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路政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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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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